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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理

  • 法哲学

    作者:〔英国〕雷蒙德·瓦克斯

    什么是法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有何作用?法律与我们的权利如何相关?本书以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之争以及超越两者立场的综合法学派的勃兴为经,以法的实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作为法律理念的正义、权利的认定和保障、法律思考和解释、司法判断等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为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我们可从中获得丰富的启迪、发现崭新的契机。非常值得大学低年级本科生、法律实务家以及其他各界人士阅读。
  • 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作者:[美]诺内特,[美]塞尔兹尼克

    这本书的标题表明,作者的目的是要改造法制,设定一个符合社会变革需要的规范性模式。其基本构思是:使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统合在一定的制度之内,通过缩减中间环节和扩大参与机会的方式,在维护普遍性规范和公共秩充的同时,按照法的固有逻辑去实现人的可变的价值期望。从法制的进化过程来看,这种“回应型法”的出现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他们把社会上存在的法律现象分炻种类型:“压制型法”、“自治型法”以及作为改革方向的“回应型法”。 本书的主张与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及庞德(Roscoe Pound)式社会学法学的研究方向基本上是一致的。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甚至宣称,回应型法才是这些务实派法律理论的真正的纲领。因为它标志着法的进化更高级阶段,是自治型法的继承和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回应型法的既是普遍性的、又是特殊性的;或者说它非常近似于黑格尔所描述的辩证的状态:只有理性的事物才是现实的,只有现实的事物才理理性的。
  • 法理学的世界

    作者:陈弘毅 著

    本书是作者关于法理学的文集,收录论文有:关于主权和人权的历史和法理学反思,论立宪主义,对古代法家思想传统的现代反思等。
  • 论私力救济

    作者:徐昕

    《论私力救济》讲述了私力救济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落后和不文明的现象,但实践中它依然盛行,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建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立法者的法理学

    作者:强世功

    序言 法理学与民族命运 致谢 第一编 第一章 迈向立法者的法理学 一、问题的提出 二、没有国家的法律观 三、法律人的法理学 四、国家与法律 五、立法者的法理学 结论 第二章 “宪法司法化”的悖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违宪审查”还是“司法判断” 三、“宪法缺场”的话语悖论 四、国家转型的宪政悖论 五、国家转型与法学家伦理 第二编 第三章 基本权利的宪法解释 一、问题与方法 二、“受教育权”的侵权法解释及其限度 三、宪法的结构解释:原旨与文本 四、人民为什么要受教育? 结论 第四章 谁来解释宪法? 一、问题与方法 二、宪法解释权:排他性的专属权 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手段 四、“审判权”与宪法解释权 五、法律选择权:隐含的违宪审查权 六、二元违宪审查体制 结论 第五章 共和政体下的“个案监督” 第六章 司法审查的谜雾 第七章 自然权利与领土主权 第三编 第八章 文明的终结? 第九章 大国崛起与文明复兴 参考文献
  • 法理学

    作者:E·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ISBN:9787562017677,作者:(美)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著;邓正来译
  • 法制与治理

    作者:强世功

    本书就是这种时代遗忘症的一个见证,尽管它在自觉不自觉中与这种遗忘做斗争。当人们已经习惯于不假思索地使用“社会转型”这相概念时,作者在本书中一直坚持使用“国家转型”这个概念,因为没有国家转型实际上就不可能出现社会转型,或者说社会转型没有特别的意义。不过,无论是使用“国家转型”还是“社会转型”,都是放在“国家与社会”这个理论框架下来讨论的。在今天,“国家转型”与“社会转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之所以显得如此重要和迫切,就在于我们如何在理论上看待“国家与社会”。 在本书中,“公共领域”被理解为一个相互妥协、相互交涉的领域,由此成为一个没有公共性的技术领域,一个纯粹的程序性领域。国家转型由此被理解为各种社会力量在这个程序性领域中相互妥协和交涉的过程,其中所涉及的“革命”也同样被理解为一种程序性技术。
  • 比较法律文化

    作者:埃尔曼

    《比较法律文化》是现今英语世界唯一一部比较法律文化的学术专著,内容涉及法律文化的概念、法律的渊源、法律的目的、法律职业者、法律的方法与手段,以及法律限度等多方面。
  • 选择的共和国

    作者:(美)弗里德曼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劳伦斯·M.弗里德曼的得要著作。作者从法律社会学的视角对当代美国的法律文化进行了系统和深度描述,论述了当代西方法律文化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考察了现代西方法律文化形成和发展的社会背景和观念基础,阐释了人们关于这种法律文化的不同理解和争论,并指出了当代美国法律文化的现状以及未来走向。作者眼光敏锐,特别关注生活中的法律;想象丰富,善于从法律现象中见微知著,持论中肯,颇多创见,本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语言流畅,是一部全面系统了解当你西方法律文化的重要著作。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对法学特别是法律评论经学、法律社会学、外国法和比较法学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 论占有

    作者:(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英译者前言 德文第四版序言 德文第五版序言 德文第六版序言 译者前言 第一篇 占有的概念 第一章 持有 第二章 占有权利 第三章 占有权利(续) 第四章 占有权利(续) 第五章 作为权利和事实的占有 第六章 占有权利的分类 第七章 市民法占有和自然占有 第八章 正当占有、善意占有等 第九章 占有的实质概念 第十章 概念的文献史 第十一章 多数人同时占有 第十二章 对于法律上的准占有的解释 第十三章 占有的历史 第二篇 第十四章 导论 第十五章 体控 第十六章 不动产的体控 第十七章 动产的体控 第十八章 动产的体控(续) 第十九章 对于体控的详细界定 第二十章 通过先前的体控取得占有 第二十一章 占有意图 …… 第三篇 占有的丧失 第三十一章 占有丧失的规则 第三十二章 占有的丧失(续) 第三十三章 外在事实所导致的占有丧失 …… 第四篇 令状 导论 第三十六章 令状的含义 第三十七章 占有令状 第三十八章 占有令状(续) …… 第五篇 法律上的准占有 第四十六章 导论 第四十七章 人役权 第四十八章 地役权 …… 第六篇 对于罗马法的变更 第五十章 第五十一章 占有的概念 第五十二章 侵夺之诉 …… 索引 译后记(致谢)
  • 法辨

    作者:梁治平

    《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是作者的第一部论文集。作者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以奠定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 收入这本书的19篇文章里,13篇刊于《读书》杂志,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因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一新。 此版是自1992年初版之后的第一次重印,作者对原书作了少量技术性订正。
  • 法学家的智慧

    作者:许章润

    本书所论大抵属于法律学术史、思想史范畴,咯分为上、下两部。前半部着力于中国故事,后半部入眼于西方经历。就取材而方,或讲解学术事件、梳理法律的时代思潮;或阐释经典作品、于探析人物思想中追索其文明内涵;或缕叙一已心路、彰显法意与人心的纠缠。就取径来看,自中国而西方,或宏观或微观,将对于过程的梳理与横断的考察合而为一,希望由叙述事件而窥觇背景,于具体场景中理解思想叙事,将法意与人心连贯道来。经由个案分析与横断研究,梳理中西法学思想,尤其是百年中国法律学术谱系,探讨法律的知识品格及其人文蕴涵,自法律之内与之外两个视角,省视法律、法学和法学家的时代命运。
  •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作者:[德]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1803年,《法国民法典》诞生,在拿破仑的铁骑之下,掀起了整个欧洲的法典化运动,当时的德国正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各地各有自己的法典体系。1814年,当时颇具声望的法学家蒂堡(Thibaut, 1772-1840)发表了《论德意志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呼吁制定德国统一民法典,希望通过法典化运动促进德国文化和经济的统一。萨维尼于第二年发表了论战文章《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批判蒂堡的法典化建议。 在《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中,萨维尼认为:法律起源和发展取决于民族的特殊历史,就如同该民族的语言、习俗和政治一样。所有这些因素都是民族的统一的精神生活所创造的统一体,它们密切联系在一起,不可分离。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民族意识、即共同体的一个部分。法最开始体现为习惯法阶段,由习俗和人民的信念之中产生了法。法在后来的发展主要通过职业的法学家群体来推动。但是,推动法发展的决定性的力量是来自民族内部的。法的发展不是由立法者(包括法学家在内)的自由意志所决定。总而言之,萨维尼认为当时的德国还不具有制定民法典的能力。萨维尼主张回到传统的罗马法,通过系统、完整的罗马法研究,来为立法积攒力量。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被称为历史法学派的纲领和宣言,被认为是萨维尼法律思想的集中体现。尽管有材料证明《使命》中的思想早在法典论争之前即已形成,但是将《使命》置于那场欧陆法律史上声势浩大而旷日持久的论战语境下理解,仍然不失为一种合适的路径。
  • 法意与人情

    作者:梁治平

    《法意与人情》内容包括:说“抵”、神明裁判、神道设教、中国历史上的刑、法、律、“礼人于法”、“复仇”情结、国家、成文法、天下为公、商贱、公法、“法”、之“儒”、阴 阳、“约法三章”等,讲述法律故事。
  • 为权利而斗争

    作者:梁慧星 编

  • 西方法学初步

    作者:刘星

  • 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

    作者:理查德·A·波斯纳

    波斯纳在本书中提出的理论仍然属于这个美国传统;但有所创新和推进。他通过理论的和实证的分析指出,美国实际上运行的民主和法治,都是实用主义的,而不是理想的。所谓理想的,在民主理论和实践中即该书着重讨论的慎议民主制,这是杜威式的民主,强调通过教育和提供信息来促使更我的人参与到民主生活中来,通过审慎的、知情的思考,做出决策;而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上,就是法律形式主义,即相信通过一套法律的技能,依据预先确定的法律规则推演获得正确的法律决定。所谓实用主义的,在民主理论和实践中是熊彼特式的民主,它强调民主制中精英的作用;在法律实践上则是一种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关注重系统后果的实践性推理,必要时它甚至会因为策略而采用法律形式主义的修辞。
  • 自由的法

    作者:(美)罗纳德・德沃金

    作者是当代世界法学界颇具权威性的人物。在书中,他通过宪法的道德解读,将政治道德引入宪法的核心。道德解读无疑在美国宪法生活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造就了联邦最高法院所有最伟大的宪法判例,这些判例涉及了最近20多年来美国国内几乎所有的重大宪法争议,如堕胎权、纠正种族歧视措施、色情文学、同性恋、安乐死和言论自由等。作者在每一个问题上的敏锐眼光、逻辑思维、有条理的阐释,都为我们提供了法律诠释的方法和视角。
  • 法治理想国

    作者:周天玮

    周天玮先生是华裔美国律师、法学学者,加州大学法学博士。专攻法学之前,他出身于经济学本科,并在经济学和东亚区域研究领域进行深造。   周先生的律师生涯足迹遍及美国和两岸三地,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包括直接投资、创新科技和国际金融等。他通过研究法哲学,去探求中西文明的对话和理解这个变动不居的世界。古往今来的法学文献,提供了一个可以悠游其间的理想境地和无限国度,也成为一种身心安顿的场所。   本书是作者的一项研究成果,经过多年的构思与设想,用了半年的写作时间才告完成。繁体字版先在台北推出,书名为《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建构法治理想国》。繁体字版得到好评,在出版两个月后即告加印。并曾列入《亚洲周刊》香港畅销书排行榜。现商务印书馆获得作者授权出版简体字版,以飨读者。   作者平常留意的法学科目,除了与本书相关的法治问题、法律史和中西法学思想之外,还包括产权经济与国际金融。他近年曾在复旦大学法律研究所开课讲授法律的经济分析,并且定于2001年春季起,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担任兼职教授,讲授国际金融交易与法规等课程。周天玮是中国经略(CHINA AT PAR)的创办人,担任总裁兼执行长,他的电子邮件地址是:chou@cAtPar.com.
  • 法律、自由与道德

    作者:哈特

    本书是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之一,本部著作,着手解决的问题是利用刑法对道德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对性道德的强制执行。哈特教授首先考虑了约翰·司徒亚特·密尔那著名的宣言:“在一个文明化了的世界中,强力能够正当地适用于其任何成员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在过去的百年里,这个学说曾受到了两位伟大的法律从业者的尖锐挑战詹姆斯·费兹詹姆斯·斯蒂芬爵士,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法官以及普通法史学家;以及德夫林勋爵,他们两位都主张,用刑法来强制执行道德是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