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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宪法

  • 继往以为序章

    作者:田雷

    回应西化的“傲慢与偏见”,爬梳“八二宪法”如何反映改革开放的时代变革,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

    王绍光、黄宗智、汪晖、苏力等多位学者一致推荐

    【本书卖点】

    1.王绍光、黄宗智、汪晖、苏力等多位学者一致推荐,“雅理中国”系列003号图书;

    2.从宏大历史事件到特写镜头下的个体决断,呈现一幅多层次的立体的中国宪法史画卷。每一部宪法的背后,都有一篇史诗。本书点、线、面结合,既有大历史的跌宕书写,也有对人物的细节刻画,打开了宪法研究必要的历史纵深;

    3.有着深刻的“问题意识”,始终扎根在中国大地。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历史及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本书试图回答:“八二宪法”,作为改革开放历史时期的国家根本法,它在文本上确认并规定了什么,追根溯源,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宪法第一条所言称的根本制度,到底规定了什么?作为一部法律,“八二宪法”又是如何实施的?;

    4.回应西化的“傲慢与偏见”。对西方的经验和理论,作者反对“接轨心态”,反对不加区别的拿来主义,中国宪法学者可以借用外来的概念工具去理解中国的理论和实际,有勇气、能力与想象力去探究我们自己的宪法;

    5.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本书的宪法叙事并不枯燥,而是以历史和规范文本为基础,从具体的人、事出发,追根溯源,爬梳“八二宪法”如何容纳时代的大变革;并且,书中呈现的“宪法观”,有趣生动,引人深思,值得广大法学人士阅读。

    【图书简介】

    一部扎根在中国大地上的宪法研究著作,探讨中国宪法制度如何展开。书中讨论的“宪法”,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西方的普世理论,而是站在中国宪法(尤其是“八二宪法”)的自身实践基础上,展现中国宪法和制度的自身逻辑与发展道路。

    全书辑集了作者2010年以来的9篇作品,记录下一位青年学者10年来的学术探索。作者有着深刻的“问题意识”,在梳理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历史基础之上,不仅探讨了中国宪法研究中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还通过批判性分析对比美国宪法,试图打破西方理论的普世神话和话语霸权,进一步提出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研究方法。同时,围绕中国宪法的实际框架,具体分析和研究了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合理性及其积极意义。

    【名家推荐】

    站在政治的高度,跳出法条谈宪制,这本书树立了一个典范。

    ——王绍光,香港中文大学荣休讲座教授

    这是一本带有较浓厚的“历史感”和“真实感”的书。这里,“宪法”绝对不是个简单的文本或某种普世理论,而是一个形成和演变过程,其中包括历史人物的抉择和其历史情景,也包含政治和司法实际,更包含变与不变。在这样的视角下,宪法和宪法学成为一个变动中的、多维度之间的相互作用,既有矛盾又有抱合,既有碎片也有整体。作者使用了生动的文字和实例,使得全书可读性较高。

    ——黄宗智,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教授(荣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

    如何发现中国问题,如何形成适合中国历史条件和时代变迁的概念、范畴、方法和理论,几乎是所有知识领域面临的挑战。不但需要反思简单的移植和搬用,而且需要对传统范畴和外来概念同时置于具体情境中加以审视,才能形成有说服力的理论。沿着苏力、强世功等对中国宪制的探索思路,田雷在中国政法领域的研究提供了又一个富有生机的范例。

    ——汪晖,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不是关注概念层面的应然,而是从经验层面关注当代中国的一些宪法实践,田雷教授的研究非但拓展了宪法研究,也出色例证了社会科学的宪法研究进路。

    ——苏力,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

    【编辑推荐】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新中国宪法史一路磕磕绊绊,终于在以“八二宪法”为开端的改革阶段稳固下来,本书从时间和空间两个范畴,探讨在改革开放的风云变幻中,宪法制度如何深刻地影响中国社会历史变革和制度创新,揭示宪法在理论和实践双重维度上的演进。

    本书装帧设计夹带“私货”,重庆为西南地区“法学重镇”,又和作者的求学、工作经历息息相关,故封面以重庆的摄影作品为主设计。摄影师是美国国家地理、星球研究员签约作者,其作品多次入选《中国国家地理》《这里是中国》。

  • 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

    作者:却伯,阿克曼,皮德斯等

    《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主要内容:入选这本文集的文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历史地位不可动摇的、对美国宪法发展产生持久影响的经典名作,譬如上述两篇以及切菲教授对言论自由的评论;另一类则是活跃在当今舞台的知名学者对美国宪法(学)发展的相当晚近的概括,其中有的虽然可能仅反映了一家之言,但人们仍然能从中了解到美国宪法在某个方面的最新概况。总的来说,对前者的标准更高一些。时光对人的记忆来说宛如大浪淘沙,不断销蚀着思想的影响。对于一般的论文,年代越久远,影响力越微弱;只有真正的经典才能像陈年老酒一样,借助时间发挥出来越来越浓郁的醇香。更晚近的作品究竟属一哪一类,要看我们的眼力和造化了。在我们现在看来,它们代表了这个阶段宪法学的里程碑,尽管以后也许会被更高的丰碑所遮盖。
  •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宪法卷

    作者:韩大元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宪法卷》由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总主编再现六十年法学历史进程的恢弘之作,以史家的笔法真实记录法学重要问题论争首次以“实录”的方式研究法学学术史。
  • 宪法学讲义

    作者:林来梵

    《宪法学讲义》原为林来梵教授在浙江大学讲授本科《宪法学》(国家精品课程)的全套课堂讲义录,其中也吸收了作者于2009年调动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之后讲授该课的一些内容。全书力图从“规范宪法学”这一富有个性的立场出发,对宪法学的内容做了体系化的阐述,间中还不时针对国内的主流学说,引导学生做批判性的学术思考,并对一些本身就有重大争议的问题,提出个人独特的学术见解。《宪法学讲义》在语言表述上也保留了作者课堂讲授的原有风格,轻松活泼,寓庄于谐,深具“临场感”。
  • 解读宪法

    作者:却伯,多尔夫

    “本书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常常是极富启发的探讨,即宪法解释如何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实质性选择,而不仅仅是文字的编制事务 ……《解读宪法》提醒我们:我们对宪法解释的理解在多大程度上还停留在一种朴素的状态中 …… 在近来尝试正当化、维护并扩展沃伦法院之工作的众多著中,却伯和多尔夫的书是其中一本非常清晰有力的作品。” —— 凯斯·桑斯坦
  • 设计宪法

    作者:[美] 马克斯·法仑德

    本书为美国宪法史上一部经典著作。作者对制宪会议的卓负声誉的叙述,对当时的各种情况、各种信念以及制定美国宪法的那些人提供了生动的分析。作者利用他对制宪会议每日详尽记录的知识以及其他宝贵的材料,例如重要代表之间的私人通信,威廉·皮尔斯的敏锐的对其他表的性格描写,当时的小册子,以及代表们对他们自己的政府所作的报告等等,对这些历史程序作了鲜明的刻画。
  • 宪法

    作者:(日)芦部信喜

    本书凝结了芦部宪法学的精髓。作为学问研究的方式,先生原本一向优先选择撰写专题性论文,在宪法制定权力、议会政治、宪法诉讼等领域,接连发表了诸多引领学界的论文,但始终无意撰写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但始终无意期盼过那种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为此,许多人曾期盼过那种将芦部宪法学之全貌加以简明呈现的体系书的出版。在这种期盼不断累积的过程之中,本书的初版终于在1992年问世,并得到读者们压倒性的欢迎。为回应这种情形,先生这方面也不断努力完善本书,先是于1997年、进而在1999年先后推出其新版和新版的增订版。据闻,直至新版增订版的完成,先生才吐露出其中内容终于始可接受这样的感慨。 本书在内容上极具高度,而其不仅叙述简易平和、可读性强,且在如下一点上还下了功夫,即:如果能读出其平实的文字之中所蕴蓄的深意,那么自然就能掌握有关现代宪法的高度知识。
  • 美国公民与宪法

    作者:纪念美国宪法颁布200周年委员会编

    本书以在美国宪政史上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事件为主线,以一些影响美国宪法和《权利法案》之制定的自然权利哲学等重要哲学思想和历史背景为出发点,描述了美国的权利和宪政思想的源头、形成过程及其形成的必然性,宪法的创制过程以及美国人对新宪法的价值所持的不同观点以及如何运用宪法来组建政府等。本书可作为法律专业学生学习外国宪法课程的辅助教材,也可为从事外国宪法、比较宪法、外国法制史、美国问题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者,以及司法部门有兴趣了解美国宪法的人士提供参考。
  • 宪法决策的过程(套装上下册)

    作者:(美)布莱斯特 等著

    《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的出版将有助于国内有志于宪法学的学者和学生更深刻地了解美国宪政的历史全貌。事实上,我们作为译者已经从翻译过程中获益了;通过《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我们首先接触到许多第一次以中文形式出现的宪法资料,加深了我们对美国宪政过程的认识。虽然这些收获本身未必是每个译者从事这项工作的“原始意图”,它却足以使我们相信,为它付出的努力是值得的,更何况一旦它和读者见面之后,从中获益的将远不止是译者。 《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在美国宪政的背景下探讨了许多有意思的社会问题及其宪法解决方式。有些问题是世界共同的,有些也许是美国特有的。不论如何,请允许我们借用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其《美国的民主》一书前言中的一段话,作为《宪法决策的过程:案例与材料(套装上下册)》的开始:“让我们面向美国,不是为了盲目地复制她为自己设计的机构,而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什么适合我们自己。让我们在那里寻求教诲,而非模式;让我们采纳她的原理,而非法律细节”。
  • 宪法的精神

    作者:邓海平,史大晓,汪庆华

    听说,有位律师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已经还给老师了。”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从事法律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有点儿坐不住的感觉,这倒不是说法律教师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荣誉感的共同体,而是说恐怕每个教师都会害怕自己的学生某一天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时代在变化,知识也在更新,法律在修改,可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是什么呢?我们传授什么样的东西,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多年之后有“全都还给老师了”的感觉呢?看来,在给学生讲授那些可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传授给学生一些不易改变的法理。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理”绝不是我们在法理学教科书里学的那些东西,而是渗透于法律、支撑法律的“道理”。这样的法理往往不是在“法理学”课堂上学到的,而是在部门法的课堂上学到的。   在民法传统的法律教学中,对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的分析和注释一直是探索法理的重要方法。这样的“法理”往往是由立法者抽象出来的普遍之理。当法律运用到具体案件中的时候,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案情、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等都有很大的不同,书本上的普遍法理往往不能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真正的法理不是抽象的道理,而是针对具体案件的道理——毕竟,从事法律职业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们每天面对的都是具体的案件。如此,这些年来法律教育中一直在呼吁引进美国的“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然而可惜的是,我们对“案例教学法”的理解却一直处于某种误区之中,以为“案例教学法”是在讲授法条的时候增加一些具体的案例,由此增加对法条的形象化和具体化理解。这倒颇有些像现在媒体中流行的“以案说法”。   真正的“案例教学法”建立在判例法的基础上。“案例教学法”是从具体案例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找出法官所发现或者公布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正是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发现:可能法律规定没有变,案件针对的具体问题也没有变,然而也许是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甚至是法官个人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会导致法律推理的变化,最终决定了法律判决的变化。因此,从判例法中,我们找到的不是普遍的抽象的法理。“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在具体的案件中体现的从来都是辩证的法理。这种辩证的法理所坚持的不是形式正义,而往往是实质正义。在“判例教学法”中,重要的不是所谓的正确的答案,它关心的不是最后判决的胜负,而是法律推理过程。由此,我们才能理解普通法法理学中诸如“技艺理性”、“实践理性”这样的核心概念,才能理解波斯纳的实用主义法理学:在仔细阅读美国宪法判决之后,怎么还能相信法律具有科学客观性这样的说法呢。   因此,“判例教学法”真正教给学生的不仅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这种法律推理的技艺;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学说不过是为法律推理准备的工具箱而已。当然,法律推理技术也可以说是一种知识,但那是一种“know-how”的知识,而不是“know-what”的知识:你脑子里记住了一百种法律解释的方法可能都不会进行最简单的法律解释。这种“know-how”的知识必须亲身演练,就像理科生不断地做练习题才能使得定理公式烂熟于心一样,法律推理技术也只有考反复研习不同的经典判决才能心领神会。
  • 宪法学讲义

    作者:张千帆

    《宪法学讲义》尝试将世界宪政的普遍原理和中国宪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中国和西方宪政国家的重要宪法判例为主线,系统讲解宪法学原理。《宪法学讲义》共24讲,涉及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实施与解释、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选举和政党制度、政府组织结构、中央和地方关系等内容。在方法上,《宪法学讲义》奉行“问题中心主义”——以实在和具体的宪法问题为中心,通过个案阐述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在形式上,《宪法学讲义》以各国经典判例为主线,采取叙述、议论和实例相结合的多样化方式,力求做到生动而不失准确。全书内容翔实、体例新颖、深入浅出、博采众长,适合作为大学生宪法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 偏颇的宪法

    作者:凯斯・R.桑斯坦

    美国宪法正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凯斯·桑斯坦在一条崭新的宪法解释进路中,清楚地记述了我们当下的困境,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 桑斯坦主张,按照当下的解释,美国宪法是偏颇的。首先,它是有偏见的。当下的宪法把现状看成是中立的、公正的,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但桑斯坦指出,当现状既非中立也非公正时,这样的推理就会导致不公正。从另外一层意义上宪法也是偏颇的:只能求诸最高法院的决定才能确证宪法的意义。如桑斯坦所表明的,并非总是如此,这也不是合众国缔造者们的意图所在。相反,宪法常常作为对于宪法的一般条款和热望进行公共审议的催化剂——而桑斯坦为了复兴如是对宪法作用的更广阔理解,做了有力的论证。 根据这样的分析,桑斯坦对今天我们争论最为火爆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包括纠正歧视行动、性别歧视、色情文学、“憎恨言论”、政府对宗教学校和艺术的资助。在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论述中,他主张是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一而非隐私权——保护了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桑斯坦将这些争论以及其他争论,同宪法上关于要求政治对手之间进行公共审议的历史承诺联系起来。这样,他对我们许多最为基本的宪法权利进行重新思考,例如言论自由和法律之下的平等。他主张对宪法含义的公共讨论,应该免于以现状为基础的中立原则的束缚。他将美国宪法过程看作是审议民主的运行,这具有历史上的合理性,但却是一项全新的理解。
  •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

    作者:张君劢

    本书讲述了中国宪法的十大基本问题:国家为什么要有宪法,吾国宪法何以至今没有确立,人权为宪法基本,国民大会问题,行政权(总统与行政院),立法权(立法院等),司法独立,民主国政党,立宪国家财政,朝野上下之大责任等。 商务印书馆再版,特邀广州大学副校长、著名宪法与行政法学者董皞博士撰写了导读文章——激变社会、漂泊人生、宪政思想,以方便学人参考阅读。
  • 美国联邦宪法

    作者:张千帆

    《美国联邦宪法》是法学教科书的一个学术范本。作者曾留美十五年,深谙美国联邦宪法,披沙沥金,专门为中文世界的学生撰写了此部介绍美国联邦宪法的优秀著作。《美国联邦宪法》以“分权与人权”为主线,突出介绍联邦与各州的分权以及对人权的保障。第一章介绍了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这是美国宪法的突出特征,也是《美国联邦宪法》重点介绍联邦法院对宪法作用的制度根源。第二章到第四章着重阐述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分权关系,特别强调国际贸易?联邦权力与各州权力的影响。第五章与第六章分别介绍了法律正当程序与法律平等保护,这恰恰是美国宪法独具魅力的两大部分。第七章与第八章突出介绍个人权利,特别是作为人权基础的言论与新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美国联邦宪法》分开了叙事与评论,将若干重大主题及不同的评论文献置于正文之后,便于读者学习。因而,《美国联邦宪法》不仅是传授法学知识的载体,而且是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的优秀学术范本。 《美国联邦宪法》代表了国内学者对美国联邦宪法研究的最新成果,也是提升中文世界法学学术水平的一部力作。
  • 日本国宪法的精神

    作者:[日] 渡边洋三

    简介: 作为日本政治的基石,《日本国宪法》具有和平宪法的本质特征。作者结合宪法和日本人民生活中的例子,倡导日本国民在当今复杂多变的世界局势和国内政治中,依赖宪法作为指南针,追求和平、自由、人权和平等,并号召民众抵制修宪派。 导读: 马克思主义是我法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 ——渡边洋三 渡边洋三作为一名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民主主义法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与法的原理能有透彻的理解,并运用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斗争作出如此周密细致的分析论述,实在是值得钦佩的。 ——何勤华 新 版 序 我的新书《日本国宪法的精神》出版已有七年了。在此期间,世界和日本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方式是异乎寻常的,用“风水轮流转”来形容是最贴切不过的了。 日本的政府(内阁)和政党频繁地发生着更迭,联合内阁的组合方式也难以计数,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日本政治如此纷纭变化。 无论是哪个国家,构成一国政治基石的都是宪法,在我们国家当然是日本国宪法,它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和平宪法。在1999年的多哈国际会议上,主张《日本国宪法》第9条应当成为世界所有国家楷模的建议被采纳。日本国宪法在世界上是如此耀眼夺目。直到今天,地球上因战争、内乱或侵略他国而引发的暴力仍持续不断,上述建议的采纳无疑是对它们的一种警告。世界上采纳第9条的国家越多,世界各国国民的和平生存权利就越能得到保障。然而,正如“灯台底座黑”的俗语所言,向世界倡导和平的宪法却在日本面临被动摇的危机。 毫无疑问,有很多人努力生活在宪法中——正是他们才是宪法实施的真正担当者。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以下的情形:1999年12月,日本舆论调查会举行了一项题为“你认为宪法如何”的调查,其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人当中,认为应当修改宪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2.8%,认为应在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判断的人为47.1%,认为“为时尚早”的占10.7%,认为不应当修改的占13.4%,对此问题不做回答或认为不知道的人占总数的6%。1997年,自民党宪法调查委员会举行了另一项宪法知识的舆论调查。在此项调查中,仔细阅读过宪法的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3.6%,读过部分内容的占总数的25.6%,几乎没有读过的为29.6%,完全没有读过的占41.6%。 虽然数字的总和超过了100%,但结果显示仍有超过40%的人几乎没有读过宪法。这令我非常震惊:试想如果不了解宪法,那么何谈对宪法的感受?(以上两项调查分别登载于《宪法会议》和《宪法新闻》2000年1月3号刊。) 毋庸置疑,没有读过宪法与没有掌握宪法是不同的。因为在现实生活和运动中,有很多人掌握了宪法。反之,也有些人——例如改宪派,虽然熟知但仍然恶用宪法。尽管如此,仔细阅读、学习并理解宪法所包含的巨大价值,并以此为基础解决宪法问题,这与没有好好学习宪法,仅靠感觉来对待宪法还是截然不同的。对人类来说“知识”是巨大的力量。 本书就是基于上述观点而写的。本书的目的是为了让国民——即便只有一个国民——从更多方面来理解宪法的价值。我期待此后能够在国民中形成大规模的宪法讨论,而这种讨论将左右21世纪日本的未来。于是,我鼓足勇气再次将本书作为“新版”出版了。 本书的内容并不是对宪法条文的解说,而是在条文基础上对“宪法精神”的内涵进行的不断探索。民主主义是什么?自由、人权和平等是什么?本书就是想在上述原点的基础上和大家共同探讨宪法的精神。今天的世界和日本都是一片混沌,未来不可预测。在这种时候,为了不被时局所迷惑,我们需要可以依赖的指南针,而宪法的精神正担当着这种使命。 宪法存在于我们每天的生活当中,同时也是日常生活的核心支柱。思想并不是飘渺悬浮在宇宙当中的,所以本书尽量列举了与国民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实例。另一方面,本书还着眼于从全球化时代的世界和日本的关系出发来讨论世界中的日本。 基于1990年代的时局变化,本书的新版对旧版进行了全面修改和补充,同时尽量采用最新的资料。我从内心期待着读者在读过本书之后,能够对宪法具有生命力这点更加充满信心和希望。 渡边洋三 2000年4月6
  • 何谓法律

    作者:查尔斯·弗瑞德

    查尔斯•弗里德,他先后作过辩护律师、法官以及宪法学者。现在,他为我们提供了一本关于宪法的优秀著作,一本充满智慧闪光点与道德成熟水准的著作。弗里德相信宪法原则的可能性,相信随时间流逝而形成的审慎且合理的宪法原则。对那些认为最高法院的工作仅仅是伪装的政治行为的人来说,弗里德对于原则发展中推理规则的护卫是一种令人信服的回击。从未放弃对推理的激情,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它的局限,对那些希望将最高法院的工作理解为坚韧不拔地试图说明何谓法律的人,弗里德提供了导引与模式。 ——安东尼•T.克隆曼,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 对于那些想理解最高法院判决的非专业人士来说,查尔斯•弗里德是一个理想的指导者。本书才华横溢的阐述,涵盖了从宪法的基本原则到法院最近的标志性案例的一系列内容。作为教授、法官以及经常作为最高法院庭前的诉讼者,弗里德的经历使他像个人字典一样富有权威性。任何想要深入理解最高法院如何影响宪法以及日常生活的人,都应深入阅读此书。 ——马丁•费尔德斯坦,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局长 阅读本书,就如同在与一位具有非凡智慧和独特经历以及最不寻常的对于真实世界沉浸的法律思想者进行有关最重要的宪法争议的迷人交谈。本书中,弗里德出色并雅致地提供了无人能比的混合视角。正是因为他在法律中的特殊经历使这成为可能。这种混合视角为他理解法律规则与原则——经由这些规则与原则,我们宪法的一般性承载了具体的含义——的基本构造及其奇异之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慷慨说明的力量。我发现,弗里德那些追寻我并不赞同的思想的描述对我的启发,不亚于他对我的观点作出积极回应时的描述。同时,以一种被证明对那些聪明的专业人士来说既可行也能激起他们兴趣的方式,弗里德描述并阐述了宪法的延绵图景。任何关注美国宪法的人都不能不阅读该书。 ——劳伦斯•H.却伯,哈佛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泰勒讲座教授
  • 制宪权与根本法

    作者:陈端洪

    本书是《国家主权与反分裂的宪法理论研究》的部分成果。本书收录的文章紧紧围绕一个核心概念——制宪权。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政治学者和一个宪法学者关于制究权的对话;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的人民制宪权;论究法作为困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等。本书的每一篇论文,均在北大的课堂与公开讲座上宣读过。
  • 我们人民

    作者:(美)布鲁斯·阿克曼

    布鲁斯·阿克曼所著的《我们人民--奠基(阿克曼文集)》克服了把对‘建国者的原意’的无望和荒唐的追求看作发现人民意志之方法这一障碍。该书指出,号召人民起来行动的伟大而神圣的时刻不限于十八世纪建国时期的单一个案。该书贬低了日常政治中政客们的自命不凡,但突出了宪法政治中动员民众支持它的政治领导力的重要性。它赋予了南神秘、无形、沉默,然而至高无上的人民拥有、治理和享有政府以现实的意义。
  • 宪法与公民

    作者:赵晓力编

    本书的主题是宪法与公民,主要是以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为基础讨论宪法的角色和地位。它究竟是作为抽象的政治原则或政治宣言还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司法诉讼来具体履行的行为准则存在。同时还讨论了美国宪法发展与社会科学讨论演变的交织。本文集从理念与实践两个角度,从宪法法案本身与宪法在具体案例中的判决(山东滕州齐玉苓案的判决)两个层次对宪法进行了透视。评论中收的几篇文章是对几个经典文本,比如《会饮篇》、《曼陀罗花》等几个经典文本的评注与解读。从古典那里挖掘生、死、共同体、公民等主题的主要内涵。对我们思考中西方宪法本身复杂的演变和宪法实践大有裨益。
  • 英宪精义

    作者:戴雪

    《英宪精义》共分3篇,主要内容包括:巴力门的主权、法律主治和宪法与宪典的联络。近几年来,受宪法学研究之理想的驱使,中国法制出版社再次重印由雷宾南翻译的戴雪的旷世名著《英宪精义》。《英宪精义》内容翔实,便于读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