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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密尔

  • 论出版自由

    作者:詹姆斯•密尔

    《论出版自由》为明天文库,传播学系列之一。《论出版自由》作者詹姆斯?密尔是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一位著名的功利主义哲学家,他于1811年发表该文,其最大的贡献在于在对出版自由的讨论中,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推进了西方表达自由思想体系的发展,在某种程序上推动了英国近代宪政制度的形成,并对西方20世纪关于自由的讨论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他将出版自由置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两个范畴加以考察,推动了英国近代表达自由思想体系的发展。
  • 代议制政府

    作者:[英] J. S. 密尔

    《代议制政府》:密尔是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的名著《代议制政府》发表于1861年,是西方学者公认为有关议会民主制的一部经典著作,对英国以及欧美各国的政治制度有较大影响。该书的特点不在于论述政治理论的抽象原则,而在于论证了有关代议制政府的各种问题,这给该书以重要意义。约翰·密尔,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妇女屈从》(1869)、《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 本书为其代表作之一。该书是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是密尔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约翰·密尔的代议制理论主要包括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职能、民主制、选举权、议会以及地方代表机关和民族等问题。
  • 代议制政府

    作者:约翰·穆勒

    本译丛精选西方学术思想流变中最有代表性的部分传世名作,由多位专家学者选目,内容涵盖了哲学、宗教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法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收录了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体裁的诸多名著。
  • 论自由

    作者: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论自由(最新最全译本)》主要讲述了自由主义一直是西方政治思想的主要流派之一,也始终被视为西方国家的主流政治思想。自由主义的发展、演变,可以说是整个西方政治的反映,也是西方社会的一面思想旗帜。作为一种政治思想,自由主义一直强调维护个人的自由,强调个性的发展,国家要为个人自由提供保障,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应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反对把任何形式的强制施于个人,无论是国家的、教会的,还是社会习俗的、舆论的。在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中,诸多的杰出思想家为之做出了弥足珍贵的贡献,而密尔则是沟通古典自由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的桥梁。
  • 精神科学的逻辑

    作者:约翰•斯图尔特•密尔

    密尔认为,人类心灵的运作与所有自然现象一样,都受普遍规律的支配,因此存在真正的社会科学(道德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远落后于自然科学,其原因在于研究方法的选择错误,为此他逐一考察了盛行的一些方法,指出社会科学是一门演绎科学,应该遵循物理科学的研究方法。
  • 功利主义

    作者:John Stuart Mill

    《功利主义》(英汉对照)内容包括:概论、功利主义的含义、功利原理的终极约束力、功利原理的证明、功利与正义等。
  • 密尔《论自由》精读

    作者:李宏图

    约翰·密尔,19世纪深具影响的英国思想家,其名著《论自由》被誉为自由主义的经典之作。《密尔 精读》分六讲对此书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解读,从“自由”的内涵,时代的“新”问题,“自由”的历史维度与社会维度,自由、个性与社会进步等角度切入,并通过对文本中核心概念和话语的阐释,引领读者走进这本“伟大的小书”和作者的思想世界。
  • 论自由

    作者:约翰·密尔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 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 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上卷)

    作者:约翰·穆勒

    《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若干应用(上卷)》内容简介: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1981年至1989年先后分五辑印行了名著二百三十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将陆续以名著版印行。由于采用原纸型,译文未能重新校订,体例也不完全统一,凡是原来译本可用的序跋,都一仍其旧,个别序跋予以订正或删除。读书界完全懂得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这些著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这一点也无需我们多说。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 论边沁与柯勒律治

    作者:约翰·穆勒

    《论边沁与柯勒律治》是有关19世纪英国文学和思想的名著,也是有关这一段文学史的基本读物。在书,穆勒富于创见地将文学家柯勒律治和哲学家边沁相提并论,分析了19世纪英国乃至西欧文学的基本特点和内在矛盾,抓住了功利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冲突,并结合自身的精神发展历程予以评价,语言平易,切中要害,时有新颖之见,备受20世纪各派文评家推崇。
  • 论自由

    作者:[英] 约翰·密尔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 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 论自由

    作者:[英] 约翰·穆勒

    约翰•穆勒的《论自由》一直是政治哲学乃至人文思想领域内享誉至高的作品,虽然篇幅不大,却是一部划时代的思想巨著,它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论述,集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之大成,成为历久不衰的经典之作。 本书清晰地阐明了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个人只要在不伤害他人的范围内,就应该拥有完全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个性自由(行动自由),而这一原则的实施,有赖于对政府及社会权力的界定和限制,这也正是本书最早的中译者严复先生将其译为“群己权界”的渊源所在,这种思考对每一个迈向现代社会的国家来说,仍然至关重要。 以赛亚•伯林 对于那些渴望一个开放与宽容社会的人,穆勒仍然是他们的立场的最清晰、最诚实与最有说服力的表达者。关于人类那些最基本的特征与志向,穆勒说出了某些真实而重要的东西。 萨拜因 自由本身的价值激起他内心一股热流和激情,这是穆勒其他著作里没有见过的。这使《论自由》与弥尔顿的《雅典最高法院法官》并成为捍卫自由的经典著作。 哈罗德•拉斯基 很少人像他那样精力充沛地坚持着道德标准!没有人像他那样热忱地追求着正义!与卢梭相比,他的情感之火似乎烧得苍白无力;但是卢梭的感染力深入人心之处,也正是穆勒提高人们思想境界的地方。和任何人一样,他高举着理性之灯,这盏灯由于他的存在而发出更加璀璨之光! 李 强 穆勒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性在于,他第一次赋予自由主义完整而全面的理论形式,从心理学、认识论、历史观、伦理观等角度为当时已经达到黄金时期的自由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并以充沛的激情与清晰的逻辑对个人自由的理想作出强有力的辩护。
  • 约翰·穆勒自传

    作者:约翰·穆勒

    本书作者约翰·斯图尔特·穆勒(1806-1873年)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也是19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逻辑学体系》(1843年)、《论政治经济学中若干未解决的问题》(1844年)、《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年)、《论自由》(1859年)、《论述和讨论》四卷(1859-1875年)、《代议政治论》(1861年)、《功利主义》(1863年)及《论妇女的从属地位》(1869年)等。本书是他的最后一本著作。书中,他详细地记录了自己童年时期的独特的学习方式和自己思想学说的形成过程,同时重点介绍了自己的写作和宣传活动,并对一些颇具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精辟独到的见解。总之,《约翰·穆勒自传》如实地叙述了穆勒所处的那个时代的英国社会和政治的历史,对于研究穆勒的学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