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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施特劳斯学派

  • 现代性及其不满

    作者:[美]史蒂文·史密斯

    耶鲁大学政治哲学公开课姊妹篇,施特劳斯派经典之作

    一本书囊括现代哲学大师名著

    从文艺复兴的马基雅维利到20世纪诺贝尔文学奖作家索尔•贝娄,

    从小说与人生故事中,获取政治智慧,体验哲思愉悦。

    现代人有什么特殊?古代与现代有什么不同?

    现代人真的比古代人更幸福吗?

    ——理解现代心灵,应对孤独虚无,走出现代性困境

    编辑推荐

    ◎作者史密斯为耶鲁大学政治哲学名家,极受国内外读者欢迎;

    ◎社科畅销书《耶鲁大学公开课:政治哲学》姊妹篇;施特劳斯派政治哲学经典之作;

    荣获包括爱默生奖在内的多项学术奖项,2009年荣获莱克斯•希克森社会科学领域杰出教师奖;

    ◎讨论备受关注的古今之争和现代性危 机,思想文化领域的热门话题;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着“何为现代性”和“我们的不满”两个主题展开论述。

    在前一部分中,作者追溯了“现代性”概念在哲学中的历史,从“第一个现代政治科学家”马基雅维利,到将人类认知的核心定位到自己主观意识的笛卡尔,再到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颂扬者黑格尔;

    而在后一部分中,作者则梳理了从卢梭到施特劳斯,再到索尔•贝娄等一系列“反启蒙”思想家或曰现代性批判者的理路。

    在全书的最后,他把选择建立或赞同何种意义上的现代性这个问题留给“现代人”自己去回答——我们无法避免成为现代人,但并不需要全盘接受现代性所包含的一切,也并不需要全盘否定之。

    媒体推荐

    ★这本书是思想史的典范之作——丰富、有穿透力、富有意义。史蒂文•史密斯完全把握住了关于现代性的智识传统,另外他还有一种行文清晰却不因此牺牲论题复杂性的天分。他让我们以新鲜的目光去看待许多有价值的事物。当他的学生一定很快乐。

    ——莱昂•威瑟迪尔,《新共和》知名编辑

    ★无论你是拥护现代性,还是从前现代或后现代角度对现代性提出批判,这都是一本会让你着迷、启迪你、激发你思考的书。其中的每一章都可以作为独立的论述文章成篇,而它们加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重要的论证。与此同时,阅读它们还能带来最高级别的智性愉悦。

    ——迈克尔•沃尔泽,新泽西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院士

    ★史蒂文•史密斯有力而简明清晰的思想史论著为我们关于“古今之争”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见解。他向我们展示了一群貌似各不相关的现代思想家和作家是如何通过探讨永恒的问题,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和观念的。作为一部关于“我们西方人如何来到今天”的著作,《现代性及其不满》会对我们关于自身未来的讨论大有裨益。

    ——迈克尔•罗斯,卫斯理安大学校长

    ★史蒂文•史密斯及时而有见解的新著,提出了许多深具洞见且范围广阔的对现代性及其内在冲突的讨论。未来的许多年里一直会有人阅读它。

    ——查尔斯•格里斯沃德,波士顿大学布恩哲学讲席教授

  • 卢梭的自然状态

    作者:[美]普拉特纳 等

    在卢梭丰富多彩的著述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最富争议、最难识读,也最具影响力。《卢梭的自然状态》是美国的卢梭研究专家布鲁姆的学生普拉特纳的一篇博士论文,他并不是全面梳解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而是聚焦于该著作的一个方面——卢梭的“自然状态”概念。作者认为,卢梭的自然状态学说是其全部理论事业的核心,详细解释这个学说,对理解卢梭思想中看去最为矛盾的诸因素,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步。全文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去阐释的。 为了有助于学界识读《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主编将古热维奇的《卢梭纯粹的自然状态》和麦克亚当的《〈社会契约论〉与〈论人类不平等〉的关系》两文与之合刊出版。
  • 启蒙的面具

    作者:(美)罗森(Rosen S.)

  • 走向古典诗学之路

    作者:[美] 萝娜·伯格 编

    目录 中译本前言(刘小枫) 序 引子 第一部分 相遇 第一章 芝加哥大学(1948一1952,1954—1955) 第二章 雅典、罗马和佛罗伦萨(1952—1954) 第三章 圣约翰大学(1955—1957) 第四章 哈佛(1957—1960) 第五章 布兰代斯、纽约大学和新学院(:1960—2001) 第二部分 反思 第六章 从模式到活力 第七章 “不确定二分组合” 第八章 爱欲与城邦 第九章 哲学与科学 第十章 基督教与古罗马作家 原文索引
  • 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

    作者:[美]迈克尔•扎科特

    封底: 这是一本足以同时唤起政治学家、史学家和哲学家兴趣的杰出著作。在书中,对作为美国建国理据的政治哲学,迈克尔•扎科特提出了新的观点。他全面研究了辉格党或反对派传统在英格兰的发展情况,论证了事实上存在着三种反对派传统:新教徒的、格劳秀斯的和洛克的传统。在英国内战前,找到“一个真正的新教政治”的努力激发出了第一种反对派,他们的努力在王位空缺期行将结束之际被认为是失败之举。复辟期间出现的辉格党找到了一种为政治提供理论基础的方式,脱离了先前阶段的宗派神学冲突。辉格党特别受到荷兰的自然法哲学家格劳秀斯的影响。然而,正如扎科特所指出的,到十八世纪中叶,洛克已经取代格劳秀斯成为辉格党的哲学家。扎科特的分析以对约翰•特伦查德和托马斯•戈登(两人合用“加图”为笔名)的敏锐考察而结尾。据他辩称,加图将洛克的政治哲学与先前的辉格党政治学结合起来,从而成为一个全新有力的合成体——正是这种“新共和主义”成为美利坚共和国的创始人离开欧洲大陆的哲学依据。 这部历史重构的典范之作将极大地改变我们对美国早期政治思想谱系的理解。任何论述18世纪盎格鲁—美利坚政治传统的学者,都无法回避扎科特通过艰苦的文献工作而建立起来的独创重释所带来的挑战。该书既宏阔又严谨,是一个罕见的学术成就,将迫使我们所有人另起炉灶重作研究。 ——Thomas L. Pangl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这是一部充满着严谨学识的、极为博学的著作。……通过阐明洛克学说和共和理念得以融合的过程,扎科特有力而详实地阐述了美利坚共和国的起源。 ——Richard Vernier,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 “共和译丛”(应奇 主编) 《共和的黄昏: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和共和主义》(已出)应奇、刘训练 编 《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已出)[美]迈克尔•扎科特 《自治的踪迹》[美]弗兰克•米歇尔曼 《人同此心》[澳]菲利普•佩迪特 《心同此理》[澳]菲利普•佩迪特 夕阳西下的哀鸣,抑或一阳来复的期盼?——写在《共和译丛》之前1 序言1 致谢1 绪论1 引论1 两场革命,两种宣言3 契约与《权利宣言》15 洛克和两场革命17 洛克和美国人21 第一部分新教徒 第一章亚里士多德的君主主义和宗教改革的专制主义:君权神授论 35 君权神授论的特点37 统治的比喻42 宗教改革的态度和亚里士多德的改变50 父权制与宗教改革的态度55 第二章亚里士多德的宪政主义和宗教改革的契约论:从古代宪法 到原初契约64 古代宪法66 混合宪法73 诸种契约论83 原初契约和宗教改革的态度:菲利普•亨顿85 原初契约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亨利•帕克93 第三章契约和基督徒的自由:约翰•弥尔顿100 两场革命,两种契约论:弥尔顿的《论国王和官吏的职权》和《独 立宣言》103 弥尔顿的政治学与宗教改革的态度108 弥尔顿的基督教共和主义118 两种契约论,两种根本态度121 第二部分辉格党人 第四章辉格党的契约论和权利127 复辟和辉格党人的出现129 废黜危机与辉格党的非契约论:格劳秀斯的守法主义132 辉格党的契约论与格劳秀斯革命:右派格劳秀斯主义者139 辉格党的契约论与光荣革命:左派格劳秀斯主义者148 诸种契约论152 第五章辉格党政治哲学的大师156 格劳秀斯和自然法的改革157 政治权力的源泉163 自然法的难题168 罗马法中的自然和社会习俗171 格劳秀斯与自然法传统的决裂179 格劳秀斯自然法中的自然和社会习俗194 第六章一个新哈林顿式的关键时刻?辉格党政治科学与古代 共和主义200 自由的政治:伯纳德•贝林203 有机共同体的政治:戈登•伍德208 “政治性动物”的政治:J.G.A.波科克213 政治哲学与政治科学221 哈林顿和新哈林顿223 在新哈林顿主义者的工作坊中230 辉格党的政治科学237 第三部分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 第七章洛克与自然法的改革:关于自然法诸问题251 格劳秀斯、普芬道夫和洛克252 洛克与无所不在的自然法262 自然法:自然的社会性和自然的道德273 超验的自然法277 第八章洛克和自然法的改革:《政府论两篇》288 《政府论两篇》中的超验的自然法288 托马斯主义的自然法和自然的执行权297 格劳秀斯的自然法和自然的执行权308 自然权利与自然的执行权312 超验的自然法:自杀321 第九章洛克和自然法的改革:论财产权329 格劳秀斯、普芬道夫和财产权331 超验的自然法:财产权336 作为自然权利的财产权346 自然法和自然权利362 作为财产权的自然权利365 洛克的悖论380 第十章洛克和辉格党政治哲学的转变384 洛克的辉格党原则:“自卫的理由”388 “加图信件集”:一种洛克的政治哲学395 “加图信件集”:自然权利和古代共和主义409 “加图信件集”:自然权利与新共和主义418 参考文献428 译名对照表447夕阳西下的哀鸣,抑或一阳来复的期盼?
  • 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作者:Leo Strauss,Joseph C

    Political philosophy is the study of fundamental questions about the state, government, politics, liberty, justice, property, rights, law and the enforcement of a legal code by authority: what they are, why (or even if) they are needed, what makes a government legitimate, what rights and freedoms it should protect and why, what form it should take and why, what the law is, and what duties citizens owe to a legitimate government, if any, and when it may be legitimately overthrown—if ever. In a vernacular sense, the term "political philosophy" often refers to a general view, or specific ethic, belief or attitude, about politics that does not necessarily belong to the technical discipline of philosophy. Three central concerns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have been the political economy by which property rights are defined and access to capital is regulated, the demands of justice in distribution and punishment, and the rules of truth and evidence that determine judgments in the law. Contents: 1 History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1.1 Antiquity 1.2 Medieval Islam 1.3 Medieval Europe 1.4 European Renaissance 1.5 European Age of Enlightenment 1.6 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Modern Era 2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3 Influential political philosophers 4 References 5 See also 6 Further reading
  • 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

    作者:Allan Bloom

    Publisher Comments: 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 a publishing phenomenon in hardcover, is now a paperback literary event. In this acclaimed number one national best-seller, one of our country's most distinguished political philosophers argues that the social/political crisis of 20th-century America is really an intellectual crisis. Allan Bloom's sweeping analysis is essential to understanding America today. It has fired the imagination of a public ripe for change. Synopsis: 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 a publishing phenomenon in hardcover, is now a paperback literary event. In this acclaimed number one national best-seller, one of our country's most distinguished political philosophers argues that the social/political crisis of 20th-century America is really an intellectual crisis. Allan Bloom's sweeping analysis is essential to understanding America today. It has fired the imagination of a public ripe for change. Contents Foreword by Saul Bellow Preface Introduction: Our Virtue PART ONE. STUDENTS The Clean Slate Boob Music Relationships Self-Centeredness Equality Race Sex Separateness Divorce Love Eros PART TWO. NIHILISM, AMERICAN STYLE The German Connection Two Revolutions and Two States of Nature The Serf Creativity Culture Values The Nietzscheanization of the Left or Vice Versa Our Ignorance PART THREE. THE UNIVERSITY From Socrates' Apology to Heidegger's Rektoratsrede Tocqueville on Democratic Intellectual Life The Relation Between Thought and Civil Society The Philosophic Experience The Enlightenment Transformation Swift's Doubts Rousseau's Radicalization and the German University The Sixties The Student and the University Liberal Education The Decomposition of the University The Disciplines Conclusion Index
  • 政治哲学的悖论

    作者:(美)郝岚

    《政治哲学的悖论:苏格拉底的哲学审判》探讨柏拉图对哲学的理解。引导《政治哲学的悖论:苏格拉底的哲学审判》的前提在于,在柏拉图对哲学本性的思考之中,有很重要的一部分,显露于一系列的对话之中,其中自然包括一个对苏格拉底的哲学审判。这种哲学探求有诸多独特而又引人入胜的特征。它发端于雅典对苏格拉底公开审判的同时,它关注的焦点是哲学与政治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问题。
  • 诗与哲学之争

    作者:罗森 (Stanley Rosen)

    罗森尽管相信现代派诗人“艾略特所阐明的真理:诗与哲学是关于同一世界的不同语言”,但是,他的老师施特劳斯却帮助他了解到,“两种语言之间具有不可调和的紧张关系。”因此,与其说罗森在他的著作中试图为这种“不可调和的紧张关系”提供一种折中的解决方案,不如说,他在力图展现这种争纷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从古希腊、特别是柏拉图出发,罗森从多个侧面关注尼采以来现代思想所面临的危机。既考察“哲学向诗投资”所带来的历史主义、虚无主义后果,同时也反思将哲学等同于冷酷的数学,而使自身沦亡为技艺、使对哲学的爱欲归于沦落的惨剧。
  • 男性气概

    作者:[美]哈维•C. 曼斯菲尔德

    男性气概,主要见于男性,恶男与绅士均可具备,亦常与偏激、无理性和野心联系在一起。我们的“性别中立社会”不喜欢这种东西,却又无法摆脱它。本书被称为首部研究男性气概的专著,博采科学、文学和哲学论述,考察了男性气概的多种层面,从粗鲁到暴虐,从骄傲自大到老谋深算,兼及它在不同的历史名人身上的表现,以至女权主义运动对它的重新诠释。
  • 分裂之家危机

    作者:雅法(Harry V. Jaffa)

    《分裂之家演说》是林肯在1858年竞选总统期间与道格拉斯进行论辩时的精彩演讲,所谓分裂之家危机,是指当时美国南部脱离联邦和内战之前的精神危机。该演说与《葛底斯堡演说》构成了林肯政治生涯和政治思想的枢纽。本书作者雅法教授系施特劳斯学派的重要代表人之一。他把柏拉图《王制》中苏格拉底与忒拉绪马霍斯的论辩设定为基本的参照框架,以“政治哲学”的路向来研究“林肯-道格拉斯”论辩,通过解析历史上的事件来研究林肯的政治哲学,进而探究什么是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德性。 ———————————————————————— 目录 中译本说明(刘小枫) 芝加哥大学版序言 序言 鸣谢 引言 第一部分  导论 第一章    1958:历史判断的危机 第二章    1958:林肯对抗道格拉斯。其他选择 第二部分  道格拉斯的理由 第三章    奴隶制 第四章    昭昭天命 第五章    《密苏里妥协案》废除之一。联邦奴隶制禁令在准州的法律权力和实际无效 第六章    《密苏里妥协案》废除之二。《1850年妥协案》“替代”了《密苏里妥协案》吗? 第七章    《密苏里妥协案》废除之三。道格拉斯在1854年1月4日的意图。 第八章    《密苏里妥协案》废除之四。悲剧。极端压垮中庸。 第三部分  一个年轻辉格党人的政治哲学 第九章    有关政治拯救的教诲 第十章    有关政治节制的教诲 第四部分  林肯的理由 第十一章  奴隶制扩张的法律趋势 第十二章  奴隶制扩张的政治趋势 第十三章  《密苏里妥协案》废除的内在邪恶 第十四章  《独立宣言》的普世义涵 第十五章  现代世界政治自由的形式和实质 第十六章  人民主权:正确和错误 第十七章  平等的义涵:抽象和实践 第十八章  奴隶制扩张的“自然极限” 第十九章  共和党人在1860年选举后放弃了林肯的原则吗? 第二十章  昭昭天命的结局 附录 附录一 林肯-道格拉斯论辩的一些历史背景 附录二 关于斯科特判决的一些说明 索引 ———————————————————————— 中译本说明 雅法的《分裂之家危机》成于1958年,这本书研究的那场政治论争刚好过去百年——说得贴近些,就好比国朝学界有人写了一本研究晚清新政时期发生的一场政治论辩的书。显然,在我们这里,如此研究类型的书属于史学;但在我们这里,倘若谁真的写了一本这样的书,恐怕会遭到史学界的否定——这哪是史学做法! 我们的“史学”如今是按西方十九世纪开始形成的“历史学”来衡量和型塑的,早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我们的“新史学”已经很现代化——社会科学化;新时期以来,“史学”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也不慢,很快与人类学接上了轨。 …… 雅法教授当时就置身于这种现代“自由民主”决定论的史学氛围之中,为了与这种史学划清界限,他宣称自己是从“政治哲学”来研究“林肯-道格拉斯”的那场百年前的论辩——按雅法的博导对“政治哲学”的界定,如此研究路向显得就是要回到西方古典文史的路数,从而要通过解析历史上的事件来探究什么是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德性。美国的历史很短,在研究“林肯-道格拉斯”论辩时,雅法把柏拉图《王制》中苏格拉底与忒拉绪马霍斯的论辩设定为基本的参照框架,无异于在走文史辅经的老路。 为了与现代的历史学相区别,古典的“史学”不妨称为“文史”学—— 孟子所谓“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无“文”则无“史”,古来如此,不然何以有“辞多则史”、“文胜质则史”的说法?既然“捷敏辨给,繁於文采,则见以为史”,那么说到底,所谓“史”实际上原初就是一种书写方式。然而,夫子一出,为史之“文”发生了质变,成为一种高韬的、不同於纪事的“笔法”,即蕴涵“义”的“文”。我国的古典“史”(学)就奠基于这显“义”之“文”——“义者,宜也,舜之所察,周公之所思”。雅法把苏格拉底之所察、柏拉图之所思用于“文”林肯-道格拉斯论辩之史,就好像是在学咱们的夫子把“义”用于“文”史,从而致力于“先正王而系万事”。“义”恐怕不能被等于西文所谓的natural right,因为“利者,义之和,变而通之以尽利”,需要“察於人伦”;但“义”又不可能与所谓natural right完全没关系,毋宁说,“义”把natural right与春秋“万事”连接起来,倒相当於political right。 取“义”的“文史”自古相当“难言”——“难言”之处并非首先因为要对君王说清楚什么是“义”很难(当然很难),而是因为,良好的政治生活秩序实际上很难,这个“难”中西方有史以来概莫能外。既然现代-后现代史学自以为解决了这个“难”或者因为太难而放弃了这个“难”,雅法也就不便再与历史学专业的史学大师们无谓纠缠,他干脆说,我搞的不是“史学”——尽管如此,美国史学家协会的好些成员还是看不惯,雅法毕竟是在解析一个美国的历史事件呵。 尽管遭到一些史学家们的白眼,雅法的这本“文史”大著仍然成了美国大学中美国史的重要教材之一。文史和文学经典当是大学通识基础教育最基本的读本,亚里士多德、笛卡儿、康德、黑格尔及其后裔的哲学书一类反倒不是。在如今的大学,更多教学生读文史和文学经典还是教学生们读康德、海德格尔,涉及到教养教育的成败——然而,即便我们已经清楚认识到,大学教育应该把青年学生们普遍引向文史和文学的甘泉,而非音像“思辩的荒漠”,问题还在于,我们有这样的教材吗?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雅法这部解析美国政制史上的一场重大论辩的书会纳入我们的“经典与解释”系列(关于雅法与古典解经学的关系,参见森特那<哲人与城邦:雅法与施特劳斯学派>,见《经典与解释9:美德可教吗?》,北京:华夏版2005,页25-26)。 晚清以来,我国经历的重大政治论争还没列数清楚过——毛泽东与梁漱溟在延安论争了三天三夜,争的就是:谁更清楚何谓现代中国的好政治生活秩序——文献材料都摆在那里,却看不到我们的“文史”……古希腊经典文史家的笔法所及,无不是他们自己的“现当代史”;雅法的这部文史大著无疑承接了西方古典文史的这种“当代史”的政治关怀传统,而我们的当代史学却在与连篇累牍的清宫电视剧共跳探戈。在需要重视新传统的今天,雅法的“文史”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视界呢?如果把本书与其姐妹篇——雅法写的林肯传《自由的新生》(华东师大版2007)连起来读,可能会更为明朗。 译者韩锐在大学讲授美国史多年,今在香港大学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校订者赵雪纲博士(法学)今在中山大学做政治哲学博士后研究——本书既涉及“史”、又牵动“义”,十分难译,谨此感谢译、校者为此付出的辛劳。 书中林肯引文的中译,多半采用了朱曾汶老先生信达雅兼具的译本(《林肯选集》,商务,1983年版;《林肯集》,北京三联,下卷,1993年版),偶有脱漏或不合者,据雅法提供的文本迻译,特此说明。原书用斜体强调的,用楷体字标出;原书用大写强调的,用黑体字标出。 刘小枫2007年5月於中山大学哲学系
  • 驯化君主

    作者:(美)曼斯菲尔德

    简介: 在本书中,曼斯菲尔德系统地梳理了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直到《联邦党人文集》的西方政治思想,考察了执行权学说的兴起及其发展演变,认为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原始执行官”,现代意义上的执行官却是首次出现在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中。但马基雅维里的过于强大、残忍的执行官削弱了共和理论。因此,后来的政治哲学家如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就致力于“驯化”嗜血的“君主”,将其纳入宪政的框架,最终形成了今天的美国总统一职。 导读: 一部非凡而重要的著作。在研究执行权这个现代政治学中最重要也最老生常谈的概念时,曼斯菲尔德带给你神秘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激动与紧张感。 ——艾伦·布卢姆 也许是迄今为止对于执行权的最深刻研究……曼斯菲尔德的主张不仅会导致对一般执行权的重新评估,而且会导致对现代共和主义特性的重新评估——实际上也是对现代政治学的重新评估。 ——格伦·E.瑟罗 简装本前言 1989年此书问世以来,针对它产生的许多争议,基本上形成了两种反对其论证的观点。有些人无法同意,或毋宁说无法容忍,应当把马基雅维里算作现代宪政体制中的执行官的创始人,因为他们认为,我们的自由主义宪政体制与马基雅维里主义风牛马不相及。 另一些人是现代政治科学的捍卫者,也是现代自由主义的左膀右臂,他们无法接受我对执行权现象的暧昧性质的描述。在他们看来,暧昧性意味着含糊不清、不可信、不确定;他们或许认为,我对暧昧性的辩护,表明了一项从行为主义角度明确定义执行权的经验研究计划的失败。第一种反对意见来自政治理论家,第二种反对意见来自经验主义的政治科学家。它们都出自一种用心良好的努力,要维护事实上受到拙著伤害的自由主义。 宪政体制与马基雅维里主义是对立的,然而并非完全对立。它不接受马基雅维里对宪政形式的蔑视;它的目的就是抵制他对政治罪行的鼓励。宪政体制不接受他的如下观点:揭示行动之真谛者,是行动的效果,是如何使它产生,而不是它如何做成。但是,对于马基雅维里所说的根深蒂固的自私,又当如何看待?《驯化君主》请读者思考,自由主义是像今天的自由主义乐于相信的那样,拥有自己的起点,与马基雅维里无关,还是经过了马基雅维里思想的过滤,在得出自己的相反结论的过程中,从政治必然性中学到了教训。自由主义是有着纯洁无瑕的起点,还是诞生于原罪或反叛,从而使其良心染上了洗不清的污点? 这一争论触及到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根源。自由主义是一种个人主义信念,然而我们需要搞清楚,自由主义是如何找到这个“个人”的。自由主义的创始人霍布斯和洛克认为,个人存在于自然状态,也就是说,存在于一种战争状态或严重不便的状态之中,这使每个人不得不自己照料自己,忍受这种状态下有可能必然存在的一切无序现象。如今,自由主义者已经忘了这种自然状态,或对它做了消毒处理。他们把个人组成的民主社会视为历史给定的,他们虚构出一个“初始位置”,在这个位置上,理性的个人变成了有同情心的自由主义者——他仿佛来自舒适的城郊。 我的看法是,我们给予信任的这个个人,需要做出不屈不挠的努力才能出现。洛克所说的“完全自由”的个人,必须自己摆脱或由洛克使之摆脱对上帝的义务。斩断这些纽带,是一种更主动的抉择,不像无争议的离婚,各奔东西即可。因为“相互同意”这条自由主义原则,是不能通过同意来加以确立的:必须先证明为何同意是合理而必要的。《圣经》上说,我必须担当自己兄弟的保护人,无论是否得到同意。我为何不这样做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抱着渎神的勇气,进入神的领地,宣布它服从于人的必然性和人的至高无上性,譬如像马基雅维里那样,原谅罗慕路斯杀死自己的兄弟,因为他若想成为“uno solo”(单独一人),就只能如此行事。马基雅维里通过展示这种决意做到真正单独一人的勇气,从而催生出最早的自由个人。这个最早的个人是一个专制者,并且必然如此,因为用来对抗上帝、维护自我的自私,被带入了他与自己的人类同胞的关系之中(马基雅维里颠倒了《圣经》中的说教)。这个以令人震惊的处决和执行方式去打击世人的君主,就是最初被授予权力的个人。 无视这个自由的个人源于马基雅维里,等于否认用立宪政府驯化他的必要。假如权力本质上没有侵犯性,何必去限制它呢?人们也忘记了马基雅维里所强调并且得到自由主义哲学家赞同的在必然性与人的品质之间的关系。假如不施以压力,我们能够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政府中的官员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吗?忽视马基雅维里而给自由主义造成的伤害,来自于自满自足。 对执行权暧昧的不确定性的第二种反对意见,其实是对人的品质的必要性提出挑战。在自由主义宪政中,可以设计出能够导致良好行政的官职或机构,然而对于这种效果所必需的品质,并不存在任何保障。我们有些更讲科学的同胞,不满足于仅仅存在着倾向,而是要追求结果的确定性,于是他们放弃了可能或不可能使这种制度趋势得以完成的品质。品质是个真实又不易把握的变数,没有办法把它与一种制度融为一体。因此,这些科学家怀着最良好的意图追求行善,却拒绝谈论善。他们认为,只要从事实研究中清除各种价值,让我们实行自治这项自由主义的承诺就终将得到实现——这一实现将不再取决于机遇。 还有一些超级民主派,也给这些执著于空洞愿望的科学家助阵,他们因为品质的贵族性质而厌恶它。[参见谢尔顿·S.沃林和我的对谈,Studies in American Political Development,vol. 6 (1992),pp.211—221。]这些人要求没有卓越品质的民主,他们担心这种卓越品质是不可问责的权力的来源,如果不加限制,它的危害不难想见。但是,这样的民主仍然需要“平等派”,仍要为他们保留官职并给予奖赏。即使应当实现超级民主——也许,我们不是已经看到它了吗?——人的品质也将以一种奇怪的扭曲形式得到保留,这不仅是为了抵抗虚假的品质主张(自由主义的意图),甚至是为了自我压制。但是,品质是无法压制自身的,因为这种努力本身也需要品质。品质将总是以无法消除的暧昧状态,存在于人类事务之中,既不可缺少,也不牢靠。 前 言 既维护自由又具备阻吓敌人、保障公民安全的强有力政府,是近代的一项发明,它出现于十八世纪的英国和美国。今天必须说,这项发明仍不是十分可靠,维护自由的政府往往倾向于变得软弱,而强大的政府倾向于放弃或践踏自由。“政府必然要么过于强大,危及人民的自由,要么过于软弱,无法维持自身的生存,一切共和国都有这种内在的致命弱点吗?”林肯在1861年7月4日的危机时刻提出的问题,今天仍然没有失效,仍然切中要害。 自由与强大政府的结合不易发生,也不会自然而然地发生,现代史的概貌和古人的经验都已证实了这一点。在整个西方,“现代国家”一度是君主制国家。自由的共和国要么下场可悲,例如日耳曼的城市;要么变成了光荣的陈迹,例如威尼斯;要么鲜花怒放而硕果无多,例如荷兰共和国;要么一直封闭于峰峦之间,例如瑞士的那些蕞尔小国。可见,共和主义的实践受制于环境,成效不大,它似乎是中世纪的特殊现象,而非现代的进步。在共和主义精神得到发扬光大的地方,例如在克伦威尔的共和国(更不用说1792年诞生的法兰西共和国),专制主义的过火行为使共和主义承受着民众厌恶和有教养者蔑视的重负。在共和主义原则幸存下来的地方,它们变成了一种“理想”,躲进了乌托邦主义。1688年英国的旧制度经过改造以后,乌托邦共和主义者,如詹姆斯·哈灵顿(1611—1677)和阿尔格农·悉德尼(1622—1683)等人,便成了可有可无的人物。孟德斯鸠对哈灵顿的著名谴责是,“拜占廷的海岸就在他眼前,他却建起了卡尔西敦”:他本可以把共和国建在英格兰,却把它建在了乌有之乡。在美国立国之前,近代共和国的历史一直是平庸的、乏善可陈的、污迹斑斑的。 但是,一种新的共和政体,一种把共和国的自由和君主制的力量融为一体的共和国,从美国宪法中诞生了。它的一部分力量来自于这个新共和国的幅员辽阔,或是来自于一项发现:共和国不一定非要疆域狭小才能保持自由。然而,在这个共和国的宪法中,这种力量的新来源是执行部门。执行部门提供了君主政体的力量,但不容许其地位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样一来,君权不但不会与法治和宪法的至尊地位相抵牾,而且有望为两者效力。进而言之,把君权改造为执行权,才使它变得不但讲法治、行宪政,而且变成了可靠的民主制。 可以说,执行权使权力分立的原则有了可行性,这不是在贬低立法权和司法权。当政府的权力被划分为三个分支时,过去一直是为应付紧急状态而设立的执行权,确保了政府权力不至于缩小,更不会陷入瘫痪状态。因此,执行权的权能赋予这种权力的重要性,超出了“执行”一词所表达的严格的工具性含义;这种非正式的权力扩展,足以使执行部门与另两个部门平起平坐。没有三种权力的平等,分权制既不能运行,也无法持久。然而,以法律至上为基础的立法机关的至上地位,以及建立在相同基础上的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却威胁着这种平等。在必要时加以扩大的执行权,使法治不至于沦为野心勃勃的立法者和找别扭的法官的统治。 可见,执行权的美妙之处,在于它既服从又不服从,既软弱又强大。它能够到达法律不及之处,从而弥补法律的不足,但它仍然服从法律。现代执行权的这种暧昧地位,使它的强大力量可以有益于共和国,但不会威胁到共和国。因此,检讨执行权的性质,看看它这种暧昧地位如何被人各有所图地加以理解和发展,是本书的首要任务。 政治家和哲学家在认识法律时,总是提出适用性的问题。法律的普遍性与人类的具体事务是不一致的,把法律适用于这些具体事物时,强制是必要的,这有可能使实施者变成对法律的挑战和威胁。这个问题是法律的痼疾。不过对此有若干解决办法,其中只有一种办法把实施者理解为执行人。这个实施者也可以是个神职人员或君主。发明政治科学的希腊人很少谈及执行的职能,致使它一直晦涩难解;他们根本没有设立过任何有“执行”之名的职务。不过,思考一下他们——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做了些什么,却是有启发的,因为只有对照古人的政治科学,才可以充分展示现代政治科学及其最大的优点。毕竟,在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1270—1342)把整个政府理解为主权者的执行人之后,“执行”才变成了政治科学的主题。但是,这种勇敢的突破立刻就受到限制和缩减,它并没有使马西利乌斯脱离亚里士多德。它仅仅揭示了古典政治科学设下的限制,不超越这些限制,不对这种政治科学提出根本性的挑战,执行权的现代理论是发展不起来的。 执行权的现代学说,是从尼可洛·马基雅维里(1469—1527)开始的,或者不如说是由他创立的,他对自己“sanza alcuno respetto”(毫无顾忌地)摆脱传统有着充分的自觉。把这种学说称为“现代的”,意思是说,执行权是现代共和主义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它是现代政府中的关键因素,从而可以更一般地说,它是现代政府力求加以管束的、无方向的自由中的关键因素。同样,说它是一种现代“学说”还意味着,与大卫在歌利亚脚下发现一柄剑不同,执行权不是在政治实践中偶然发现的。这样说,并非抹煞偶然因素和历史发展对理解执行权的人的影响,更不是抹煞现实的现代君主制对它的作用;而是说,执行权从源头上说是一种观念和学说。对它的一些设想是善于创新的政治家力所能及的,所以我们现在把马基雅维里之前的许多人称为马基雅维里主义者。但是,要想领会全部设想,在常规性的基础上、在一个由各种制度组成的体系内实践它,并且有着清醒的良知——这才是困难所在。做到这一切,需要太多的勇气,太多的精深思考,对于寻找方便武器的政治家来说,这是他们的头脑不能胜任的。只有在马基雅维里以及这种学说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继承者霍布斯(1588—1679)、约翰·洛克(1632—1704)和孟德斯鸠(1689—1755)的帮助下,我们才逐渐看到了执行权的公示于众的系统演练。 在变动不居的环境中,面对当时的历史思想趋势,难以确定有深思熟虑的选择存在——讨论这个难题,是我的第二个目标。因此,本书不谈执行官的历史,他们中间无疑有不少人是执行权学说的不自觉参与者或受益者。但是,作为一本分析执行权的著作,这里的阐述将揭示某种思想,它对于认识执行权以及它所呈现出的选择的全部特征,是不可缺少的。不过,藏在执行权背后的这种思想的发展仍未得到揭示,它的理论家也尚未获得发言权。假如我能让执行权变得可以理解,我们也就能够知道它是如何产生的了。 从马基雅维里的思想中,不难找到今天的执行官的精神。如果送给现代执行官一本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他也许会对其中推荐的各种手段或行动方式留下深刻印象:迅速决断,依靠自己,把握必然性,不讲责任,依靠人民。尤其是一个核心观点,即到言辞的背后去认识“有实效的真理”(effectual truth)。但是,对于马基雅维里为自己的君主推荐的罪恶行径,他也会感到震惊。我们当代的执行官即使不是视为理所当然,也相信能够怀着清醒的良知去运用执行官的决策技巧,取得能够让他引以为豪的成果。 工商企业的执行官对自身道德观的信心,也再现于我们的政治中,并且得到了肯定,马基雅维里的执行官在这里已经变为“执行权”,作为政府的一个正常的合法分支被宪法所接受。所以说,宪政中的执行权是自由主义的一项发明,是洛克、孟德斯鸠和美国立国之父的发明,而不是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的发明。确实,自由主义主张立宪政府——稳定的法律、正当程序、界限分明的权力部门和受到限制的征税,从这个角度说,自由主义似乎与“有实效的真理”——它让你不管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或道德,不计手段地获取——截然对立。相应地,我们也第一次看到,美国的宪政主义所设立的拥有执行权的新共和政体,不但引入了君主制的力量,也引入了专制政体的一些技巧。它不但把英国的君主制改造为共和制,而且把反宪政的马基雅维里式的君主也纳入宪政体制,这样一来,不管宪法只问结果的欲望便被整合到宪政之中,马基雅维里的设计经过改造之后,变得可以为最先由乔治·华盛顿占据的官职所利用。这篇前言一开始引用的那个林肯的问题,是他向一个正等着为他的非常行动提供正当性的立法机关提出的。他表现出足够的良知,所以不会成为马基雅维里主义者;又有足够的明智,所以不会排斥马基雅维里。 这是如何发生的?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这位执行权的令人难忘的主人,是如何变成了自由主义宪政体制中的执行官?答案是,马基雅维里主义的历史,首先是一个驯化的过程,马基雅维里的思想被自由主义宪政所利用和吸收,由此而变得有了规则和正当性。自由主义在驯化这种粗野的学说上取得的成功——暂且假定已经取得了成功——或许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马基雅维里本人却可以说,自由主义的宪政主义者采用了执行权,所以他们等于承认,没有马基雅维里,他们将一事无成。假如没有一个分支机构,其职能可以被正确地描述为——虽然你也许从未听到过这样的描述——在必要时绕开宪法,他们的宪政体制就无法运行。然后他也许会感到纳闷,到底是谁接纳了谁。遵循他的建议的人,就算对他的影响心知肚明,通常也不予承认,这对他无关紧要。马基雅维里十分清楚道德说教的必要,正如他知道行动的必要一样。 因此,我这本书的第三个目标,便是反思马基雅维里主义影响执行权的历史,但是也要反思它的更为广泛的含义。于是我发现,自己同研究马基雅维里主义的两个大名鼎鼎的权威,即波科克和斯金纳,存在着分歧,这两位学者正确地强调了马基雅维里的影响,然而他们强调得都还不够,而且理解有误。他们坚信马基雅维里是共和主义者,但不是宪政共和主义的鼓吹者,而是共和主义品质的鼓吹者。他们通过现代共和政体的捍卫者去追寻他的影响过程,直到那些捍卫者向自由宪政体制俯首称臣或被淘汰出局。但是,要想研究马基雅维里主义,一定得了解马基雅维里本人。波科克和斯金纳(斯金纳比波科克更严重)是以一个已被驯化的马基雅维里为起点,所以他们没有认识到必须先去驯化马基雅维里。他们认为马基雅维里的品质观和自私观是对立的,其实这种品质观是在推荐一种残忍的扩张行为,有时为了麻痹过于敏感的读者而对它乔装打扮。对于马基雅维里在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古典传统决裂时所表现出的勇气,波科克和斯金纳都没有给予充分估计。他们没有看到一个简单的区别:古人赞扬人的优秀品质,是把它视为共和国的目的,而马基雅维里却把这种品质贬低为共和国生存或扩张的手段。波科克和斯金纳也没有认识到在马基雅维里和自由主义之间存在着几乎得不到承认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执行权的概念看到这种关系,虽然不限于这个方面;因为马基雅维里的“一个人自己的武装”这句口号,与自由主义的自我保护的权利有着明确的相似性。因此,波科克和斯金纳虽然大谈马基雅维里,却严重低估了他的影响。他们把这种影响视为对自由主义的道德主义抵抗,或视为我们不再需要的建筑材料,所以他们没有估计到马基雅维里同今天的相关性,他们也没有理解他为我们的实践做出的贡献,以及他对我们的信念提出的挑战。 我们当代的自由主义——我是指包括今天的保守主义在内的原教旨自由主义——有一个内在难题,可以说它是个马基雅维里式的难题,尽管马基雅维里没有谈过权利。自由主义是以一种个人权利的观念为基础的,自由主义的立宪政府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可是,哪怕最谨言慎行的政府,也不能对个人行使其权利的方式不闻不问,因为他们的行为有可能威胁到别人的权利,或危及整个共同体的安全。自由主义的政府尊重个人权利,所以它必须把视线从权利的行使移开,因为一种权利的意义,就在于把它的正确运用交给个人的选择。但是,为了保护各项权利,政府又必须做相反的事情,它一定要盯住权利的行使,在必要时还要根据这些权利的目的对它们加以缩减。十七世纪自由主义的奠基人,尤其是约翰·洛克,很清楚这个难题,但是自康德以来,自由主义内部对立两派的出现,使问题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了。这两派人在躲避魔鬼的狂热努力中,或是在试图置它于死地的愚蠢希望中,分别只抓住这种困境的一个方面不放。 以权利为基础的或义务论的一方,和功利主义的或目的论的一方,在今天的学术辩论中相互对抗。双方都没有成功地消灭对手,他们也不可能取得成功,因为处于压力之下的双方,都不得不承认自己对手的立场的分量。权利派关心的是如何保持权利的完好无损,热中于捍卫形式和程序,是司法和喜欢立法的立法机构的天然盟友。功利主义的一方则以马基雅维里也会予以认可的方式,致力于打破成规“看目的”(或效用)。这一派是强有力的执行权和辅助性立法权的天然支持者。功利主义者并没有追随马基雅维里得出其最终结论的任何意图或欲望,但是权利必须有某种用途这一功利主义的暗示,却把一个马基雅维里的观点呈现在我们面前:一切道德观念,在紧急时刻必须服从于身体的安全。在紧急时刻采取行动,“执行官的权能”——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著名说法——是必不可少的,这迫使我们评估我们的自由主义的内在困难,并且使我们面对这样的可能性:它的来龙去脉并不像我们今天乐于认为的那样十分可敬。 本书要揭示执行权的来龙去脉,所以它类似于一项思想史或观念史的研究。但是也有一些不相同之处。我不认为,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新阶段都是对前一个阶段的改进,或这一过程是不可避免的,或它是由当时的环境决定的。其实,我不以为我们今天对执行权的理解,是最精深、最先进的,恰恰相反,我认为与过去的见解相比,它是软弱而贫乏的。因此,我既要对执行权的发展过程表达我的满足之情,同样也要表达我的彷徨、诧异和沮丧。如我所说,这一历史,与其说是执行权早期未得到承认的潜能的逐渐展开,不如说是对执行权基本性质的掩盖和限制。但是,这种掩盖并不是因为历史事件的增多而发生的。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对马基雅维里的观点所做的改造,是因为他们各自怀有革命性的意图,而不是或主要不是面对新的事实做出的调整。后来的哲学家的思想,想必受着他们从前辈学说中所看到或预见到的效果的影响。所以,执行权学说有着可划分为“阶段”的发展这种说法是有意义的,虽然每个阶段在第一次得到理解时,都意味着最后一个阶段。 我们将会看到,执行权的学说源于马基雅维里的行为高于言辞的主张。这种行为至上论是否意味着,新思想是作为新事实的结果自动产生,所以不必加以宣布或思考呢?马基雅维里没有这样说。要想确切地肯定“事实本身就说明问题”,人们必须相信每一种环境都是连同它本身的解释和辩护一起出现的。如果是这样,所有的思想家都是在说他们不得不说的话——事实使他们在这件事上别无选择。假如他们都是在说他们不得不说的话,他们便都成了完美的智者——这是一种“reductio ad absurdum”(荒谬的推理)。 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对解释的需要大事声张,希望每一代人或每一个人为自己做出解释的需要,将保障他的自由。但是,假如解释仅仅是为了自己,是一些奇思怪想,一些随意的言说,那它是无法摆脱事实的奴役的。因为事实将像每个人必须解释的那样得到解释,他的奇思怪想将被当作智慧,因为他说不出别的东西。自由解释不是决定论的对立面,而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它让嘴巴成为观念的仆人。 为了阐明执行权的发展,我选择了我认为最重要的思想家。我不想全面介绍“执行”一词的语义史。也许是过于天真了,我相信伟大的思想家能够找到他认为最适合表达其意图的用语,我专注于这个概念,把它作为与我的研究相关的标志,而不想去分析现在被我们称为“执行”的所有机构。关键是要发现,那些机构为何得到了这个称呼,它们为何被这样看待。我在美国设立总统制后画出一条界线,这是最早被理解为执行官并作为执行官而设立的一个职务,它不是要履行英国国王那样的职责。此后——虽然不是此前——执行权的能力便在汉密尔顿所说的意义上得到了接受,成为“定义良好政府的一个主要特征”。 执行权是在某人或某物(上帝、人民或法律)的名义下行使的。当我们没有任何特指,只是简单地说“执行权”时,我们经常忘记和掩盖了这个真相。在当代美国人的语言中,可以听到“灰熊队在那场比赛中真的执行了(really executed)”。在这里它是个不及物动词,人们在欣赏完美之物时,对于代理人之外的事物便失去了感觉。然而,当我们想到执行时,它仍然是一种代理行为。不过,执行官虽然在形式上是代理人,其实他通常比代理人要强大得多,因为他的职责不像这个无害的头衔所预示的那样轻松。但是,当他遇到反抗、需要消除怨恨时,他又可以说自己仅仅是在贯彻别人的意志——国会、上司、人民、劝善经、董事会、公司或任何形式的最高当局,甚至历史。总之,他的形式上的软弱,强化了他的非正式的力量。 这个看似浅显的概念并不简单,因为它的本质是暧昧的。它在我们看来很浅显易懂,是因为它已经变成了家常事;它变成了家常事,是因为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这种一人统治,即我们所说的我们现代民主国家中的执行权,居然得到接受,甚至对它热情有加,除了诧异之外,我们还能用什么来描述呢?我的意思不是说,无论怎样称呼统治都是一样的。但是,公平地观察一下我们称为总统、书记、专员、特派员或执行官的人,无论他们有何称谓,无论他们是在自由的政府还是不自由的政府,我们都会感到奇怪,我们为何不再用“国王”和“专制者”这种称呼了呢?有人向我们推销观念时,做得如此出色,居然使我们再也感觉不到营销的努力了。 确实,执行权这个概念已经变得耳熟能详,我们已经忘记了,为何会有人要求以自己的名义而非别人的名义进行统治。为了重新理解以个人名义进行统治的理由,我要考察一下执行权的史前史,那时的紧急措施和个人的自由裁量权被视为必要,但是并未被理解为执行的行为。在做出这种探索——这不是一项小任务,因为它需要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科学——之后,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即使不是更好地体验——马基雅维里的发明带来的冲击。在评估这一冲击之后,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把它纳入宪政体制的困难。我们对现代学术也会有更好的理解,它的错误便是源于对显而易见的事情的忽略。 但是,我们首先要更好地了解执行权是什么。如果遵循学术传统,在最佳意义上就是苏格拉底的传统,探索事物本质的方式首先是要穿越有关该事物的公认意见。那么,对执行权有哪些意见呢?
  • 古典的“立法诗”

    作者:林国华

    哲学事业究竟是一种有可能危及国家法律权威的自由权利,还是一种被国家法律权威所指令的道德义务?这是作者在比较中古哲人阿维罗伊的Deci sive Treatise和近代哲人斯宾诺莎的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这两部伟大著述时被提示到的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作者的研究,并使作者在西方政治哲学著述传统中看到了“立法诗”和“抒情诗”之间的深刻区分,前者使哲学事业背负了政治和道德的担当,后者则意在保留思想自由的自然权利。 本书以文本解读的方式,通过对西方文化中的五部经典著作《劳作与时日》;《法律篇》;《麦克白》;《鲁滨逊漂流记》和《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分析,具体地探询了西方文化中隐约于诗歌、哲学和历史三方汇流的传统之中的本真的法律——政治精神,并由此研究了西方的思想家们是怎样本着这样的立法精神,成功或者失败地,于神意关切和隐退之际,思考在人间如何建立善和好的国家?
  • 苏格拉底问题

    作者:刘小枫,陈少明

    苏格拉底问题,ISBN:9787508038094,作者:刘小枫、陈少明
  • 莎士比亚的政治

    作者:(美)阿兰·布鲁姆,哈瑞·雅法

    古希腊罗马的观点,政治能够塑造人的意识,而阿兰•布鲁姆将莎士比亚视为文艺复兴时期深刻的政治剧作家。他旨在重现莎士比亚的观念与信仰,使其著作再次成为严肃的道德、政治问题的公认资源。 在剖析《裘力斯•凯撒》、《奥瑟罗》和《威尼斯商人》的文章中,布鲁姆揭示了莎士比亚是如何展开他对人物的描绘的,在这点上不能假定文学批评享有特权。于是布鲁姆提出,政治哲学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在其中人们得以观察莎士比亚的英雄们所遭遇到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布鲁姆认为莎士比亚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政治作家。本书还包含一篇哈瑞•雅法的文章,论及《李尔王》中政治的局限。
  • 巨人与侏儒

    作者:阿兰·布鲁姆(Allan Bloom),

    本书的题目并不特别与一个老说法相关:“我们都是矮子,但是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谦卑的姿态,表达了太多的自我满足。巨人是那么容易让我们爬上去的吗?巨人的功能就是把侏儒扛上他们的肩膀吗?或许他们曾经是亲切和蔼的,但是现在他们却把我们摔在了地下,偷偷走了,只留给我们一个视界更宽一些的幻觉。毫无理由地假设我们和伟大者的亲密关系,很快就会使年轻一代人否认有什么巨人,并断定这整个说法不过是一个谎言,是由教师们编造来抬高自己的。我想,巨人会鄙视这小小的喜剧和玩笑。 解读伟大作品,已经不仅仅是个人或某个学派的为学旨趣,而是与生存选择紧密相关。关键在于,伟大作品给出了关于什么是美好生活、什么是美好德行等紧要问题的深刻思考与解答。即使我们要寻求只属于自己的答案,也无论如何必须首先面对那些伟大的书。 在订正旧版的基础上,新增两篇文章:《理查二世》和《文本的研习》。
  • 巨人与侏儒

    作者:[美] 阿兰·布鲁姆 著,张辉 选编

    巨人与侏儒:布鲁姆文集,ISBN:9787508028743,作者:(美)阿兰·布鲁姆(Allen Bloom)著;张辉选编;秦露等译
  • Love and Friendship

    作者:Allan David Bl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