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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皮亚杰

  • 儿童的语言与思维

    作者:皮亞傑

  • 儿童心理学

    作者:J.皮亚杰,B.英海尔德

    《儿童心理学》是皮亚杰和英海尔德合写的一部重要著作。在本书中,作者从“发生认识论”出发,系统地考察和研究了儿童的知识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并把这一过程分为感知——运动、运算和前青年期三大连续的阶段。对每一阶段中影响儿童心理发展的各种内部的和外部的因素,作者都做了认真的分析,并有大量详实的感性实验材料进行论证,同时,也在自己的观点的阐述中指出了传统观念的偏颇。由于本书存在着许多比较抽象、艰涩的名词,因此给阅读本书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全书的观点非常鲜明,文字也相当简练。本书分六章,包括二十四节,共十万多字。于1966年用法文出版,1969年被译成英文。1980年由吴福元译成中文,商务印书馆出版。
  • The Language and Thought of the Child

    作者:Jean Piaget

    在线阅读本书 When first published in 1923, this classic work took the psychological world by storm. Piaget's views expressed in this book, have continued to influence the world of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to this day.
  • 态射与范畴

    作者:皮亚杰

    《态射与范畴:比较与转换》这本书主要阐述了有关生物和智力之形式的一般理论, 并指出这种理论是建立在态射和范畴这两种互相协调的数学工具的基础之上的。态射是建立在两个集合之间关系系统之上的一种结构, 这两个集合就像数学的群集一样, 都有一个或是几个共同的补偿规则。范畴是拓扑代数的一部分。它们由两个类组成: 一类是对象, 另一类是态射。皮亚杰通过态射和范畴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他的一个问题:视为生物适应之两个阶段的生命和智力之间的延续性问题和日常知识和科学知识之间的延续性问题。
  • 可能性与必然性

    作者:J·皮亚杰

    《可能性与必然性》的副标题是"认知发展中可能性(必然性)的作用", 书的内容也就是阐述儿童的可能性与必然性概念的发展, 以及可能性与必然性和儿童认知发展的关系。这里所翻译的皮亚杰2卷本(原版为2卷本, 中译本合为一本)的《可能性与必然性》中,他本人编辑了第一卷的手稿(出版于1981年),而第二卷的编辑是由英海尔德完成的( 出版于1983年)。在这两卷中, 皮亚杰描述了新可能性的产生、导致“必然之感”的封闭结构的形成是如何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发展的。
  • 生物学与认识

    作者:皮亚杰 著

  • 人文科学认识论

    作者:(瑞士)让.皮亚杰

    本书是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一部题为《人类和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趋势》的广泛研究报告的一部分,全书贯穿了认识论的思考,一方面力求标志出各种人文科学所共有的那种特殊认识的特征;另一方面作者试图以其“发生结构主义”的观点,去理解这些人文科学。
  • 发生认识论

    作者:(瑞士)皮亚杰(Jean Piaget)

  • 心理发生和科学史

    作者:J.皮亚杰,R.加西亚

    《心理发生和科学史》一书的目的是通过科学史发展的分析, 证明科学领域的认知过程的机制紧密地对应于皮亚杰在心理发生领域发现的机制。研究者发现 , 除了在皮亚杰的主要著作《认知结构的平衡》中描述的机制, 还有一种史普遍的机制 , 我们称之为 “阶段 (IaIrT)”机制, 这个机制是本书的基石。研究者们的知识建构理论可以说在有东方思想特点的辩证思维方式和在西方占主导地位的逻辑演绎形式主义之间的鸿沟上架起了桥梁。 本书的内容包括: 第一章 从亚里士多德到动量力学 第二章 心理发生和前牛顿物理学 第三章 几何学的历史发展 第四章 几何结构的心理发生 第五章 代数学 第六章 前代数体系的形成 第七章 力学的发展 第八章 物理知识的心理发生 第九章 科学、心理发生和意识形态 第十章 一般结论
  • 儿童的道德判断

    作者:[瑞士]让.皮亚杰

    1.儿童对规则的态度 在皮亚杰看来,只有当儿童意识到有一种义务去遵从这些规则时,规则对儿童来说才能成为他的行动的准则,否则的话,它只是一种单纯的规则而已。皮亚杰明确地指出,我们在分析儿童的行为时,必须善于把只是以规则为满足的行为和包含有义务的意识的行为区分开来。因此,义务的意识(有时也称之为义务感)是皮亚杰用来标志儿童道德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皮亚杰又发现,不同年龄儿童对规则的执行也有不同的特点。年幼儿童在一起玩弹子游戏时,他们虽然都在仿照着游戏规则进行比赛,但却各自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执行规则;他们各自玩着"自己的"游戏,一点也不理会对方。他们会各自不顾规则的规定,突然说自己赢了。皮亚杰认为,这是由于这一时期的儿童还没有产生真正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关系,他们还不能把自己的事和别人的事真正区别开各儿童把自我与外界混为一谈,把外界的事物看作他们自身的延伸,他们是按照自己所想的去理解外界事物的。这一阶段的儿童虽然已能接受游戏规则,但规则对他们来说,还不是具有约束性的东西。之后,由于产生了真正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儿童就不再把游戏规则看作是外在的法则,而把它看作是 大家同意应该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因而在游戏中就共同执行这些行动准则了。 2.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 在儿童道德发展研究中,皮亚杰把他的主要力量放在儿童道德判断的性质的研究上。在这一方面,他首先研究儿童对行为的责任的判断问题。尽皮亚杰主要是从儿童对过失行为和说谎行为的故事情境的判断中去研究这类问题缺他认为要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研究他们从成人那里接受的道德标准,用直接询问法去研究是不可靠的,把儿童放在实验室里去剖析更是不可能的,而只能从儿童行为的观察和他们对特定行为的评价中去分析他们的道德观念。 因此,皮亚杰和他们的合作者就采用间接故事法。他们设计编撰了许多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在对过失行为作出判断的对偶故事中,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完全是无意中或者甚至是好意干的,但却造成较大财物损坏的行为:另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有意干的,但在财物损坏上却是微不足道的行为。在对说谎行为作出判断的对偶故事中,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有意欺骗,但却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另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无意中说的,但却产生了不良后果。皮亚杰和他的合作者把这些对偶故事讲给儿童听,要他们比较故事中两个主人公的行为,作出"好"或"坏"的判断。 结果发现,不论儿童在对过失行为,还是在对说谎行为的道德判断中,都存在着两种明显的判断形式:年幼儿童往往根据主人公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后果,即行为的客观责任去作出判断;年长儿童则往往根据主人公行为的主观动机作出判断。皮亚杰还发现,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这两种判断形式在儿童的道德判断中,并不是同时出现,也不是同步发展的。一般的趋势是:客观责任在年幼儿童身上首先出现,并且随年龄的增长而减少;主观责任则出现稍迟,并且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增。因此,这两种道德判断过程是部分地重叠的,但主观责任逐步取代客观责任而属于支配的地协皮亚杰把这两种判断过程部分地重叠的时期称之为道德法则的局化阶段。 3.儿童的公正观念 儿童的公正观念是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研究中的一项主要课题。皮亚杰从教师和家长偏爱顺从他的学生或孩子的日常事例中设计了许多故事,讲给儿童们听,或根据这些事例词儿童们交谈,要他们对"偏爱行为好的孩子是否公平"这个问题作出判断。皮亚杰和他的合作者在对这一课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后指出,7岁、10岁和13岁是儿童公正观念发展的三个主要时期。这三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公正判断分别以服从、平等和公道为特征。 促进儿童公正观念从服从向平等发展的原因是什么?皮亚杰认为,成人的榜样对儿童的公正观念可能会有影响,但是,"成人的权威不能成为公正感发展的原因,因为公正感的发展要以自律为先决条件。"除非儿童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有所发展,否则他们的道德观念是不可能达到自律的水平的。因此,儿童的公正观念不但不会在成人约束或强制条件下得到发展,而且要以牲牺成人的约束和强制为代价。儿童离开了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也就谈不上公正观念的发展。 4.儿童心目中的惩罚 皮亚杰对儿童心目中的惩罚的研究也是儿童道德发展研究中的一项重要课题。皮亚杰的这项研究是围绕着两个问题进行的: (1)在儿童的心目中什么样的惩罚最公正?(2)在儿童看来什么样的惩罚最有效?为了探明第一个问题,皮亚杰设计了一些关于惩罚的故事,每个故事的内容都是儿童在家庭或学校里常犯的一种过错行为。每个故事后面提出三种惩罚办法,要他们对三种惩罚中哪一种惩罚最公正作出判断。皮亚杰把儿童把作出的判断加以概括归类,发现年幼儿童往往认为应该用强制手段使犯过者遵从成人的命令或规定。他们认为犯过者违反了准则,因而遭受成人的惩罚是理所当然的。在年幼儿童看来,谁犯过,谁就该接受惩罚以抵罪。他们又认为,惩罚要严厉,最严厉的惩罚将是最公正的。至于犯过的内容和惩罚的性质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关系,如JL童不听话就不许他看电视,说了谎就不给看小人书等等,他们是根本不予考虑的。皮亚杰把年幼儿童的这种惩罚观称之为抵罪性惩罚。 由于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的增长,年长儿童已经认识到行为准则与同伴的行为之间的关系,犯过者所犯的过错行为是有损于别人的行为。谁犯过,无需从外部给犯过者施加强制性的惩罚,他的过错行为会被正常的社会关系所不容,会被同伴所嫌弃。而且犯过的内容和性质都是与惩罚有密切联系的,比如说了谎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破坏了集体利益和荣誉会孤立于集体的其他成员等。因此,在年长儿童的心目中,谁犯过,谁就会遭到同辈集体的回报。皮亚杰把年长儿童的这种惩罚观称之为回报性惩罚。 为了查明第二个问题,皮亚杰设计了两组故事,每组都包含两个故事,内容都是叙述一件儿童的过错行为。其中一个故事后面指出成人给犯过者以严厉的抵罪性惩罚,另一个后面只说明犯过者所犯的过错是损害别人的行为,并不给予任何惩罚。在儿童理解故事内容后,要他们作出建议,应该采取何种惩罚最为有效。所得结果与儿童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的趋势一样,年幼儿童几乎全部选择第一种惩罚办法,即应该给犯过者以严厉的抵罪性惩罚:半数以上的年长儿童则与之相反,选择第二种惩罚办法,即给犯过者以轻微的使其能够改过的回报性惩罚。 皮亚杰认为,抵罪性惩罚是儿童在成人的约束和强制条件下的产物,带有专断的性质,是他律道德的表现。回报性惩罚是儿童同辈问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的产物、不带专断的性质,是自律道德的表现。皮亚杰又认为,抵罪性惩罚反映一种强制的、服从的伦理道德观。这种伦理道德观往往使儿童的是非观念造成混乱,使他们只是一味顺从成人,以成人的是非为是非,辨不清什么是真正的行动准则。因此,这种伦理道德观对儿童公正观念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回报性惩罚在性质上则是一种属于相互尊重的伦理道德观。这种伦理道德观会促使儿童是非观念的发展,因为儿童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中相互行动,相互予取,他们的行动受共同的行动准则所制约,较易形成同辈间的相互尊重的情感。因而这种伦理道德观有利于儿童公正观念的发展。 《儿童的道德判断》的最后部分以大量篇幅议论应该由社会学家去探讨的社会哲学问题,而没有专门去谈及道德教育问题;一些儿童教育心理学家对此都感到遗憾。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在皮亚杰的著作里,还是可以找到不少他对学校道德教育的有关论述的。 首先,皮亚杰揭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一些年龄特点和道德教育的关系。他认为,不同年龄儿童在道德发展中表现出来的一些特点,家长和教师们都是直觉的觉察到的,但是他们对这些特点却并不理解,因而在采取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时往往不符合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和思维特征,达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在皮亚杰看来,成人理智的教育措施要同儿童道德感的发展水平相达应,如能做到这点,那末,这种措施就会产生一定的效果。 其次,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是一个不变的顺序。在道德发展的整个连续过程中,前面的阶段是后继阶段的必要组成部分,儿童必须经历前面的所有阶段才能发展到下一阶段。绝不可能任意跳过一个阶段,跃进到一个不相连续的阶段。这就是说,儿童对规则的态度必然地由单纯以规则为满足的行为过渡到包含有义务的意识的行为。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必然地由客观责任内化为主观责任;儿童的公正观念的发展必然地由服从的公正依次过渡到公平的和公道的公正。儿童心目中的惩罚必然地由抵罪性惩罚逐步发展到回报性惩罚,等等。皮亚杰承认良好的教育可以促进儿童的道德发展,但是教育的作用却不能超越儿童道德发展规律的制约。
  • 发生认识论原理

    作者:[瑞士]皮亚杰

    《发生认识论原理》一书是皮亚杰在1970年出版的一本理论性著作,较集中、系统地阐述了他对于认识论的观点。他指出:“发生认识论的特有问题是认识的成长问题”(见本书引言),而研究认识的发生发展是认识论不可缺少的一个部份;并指出发生认识论的第一个特点是研究各种认识的起源;第二个特点是:“它的跨专业性质”(见本书引言)。本书共包括三章。第一章根据对心理的发生发展的分析,讨论认识的发展和形成。皮亚杰认为:“传统的认识论只顾到高级水平的认识,换言之,只顾到认识的某些最后结果”(见本书引言),看不到认识本身的建构过程;他自己则是从其心理的发生发展来分析认识。在第二章,分析了获得认识的生物学前提,也就是认识在机体方面的起源和机制问题。最后,在第三章则对一些古典认识论问题作了考查,他认为各门科学都应有自己的认识论,但认识总是一种继续不断的建构。
  • 皮亚杰教育论著选

    作者:皮亚杰

    本书选译了作者的八篇文章,分别论述了儿童认识的发展、教学与发展、心理学与教育学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有创造性的教育观点。
  • 结构主义

    作者:皮亚杰

    《结构主义》这本书,是根据1979年第七版(第十一万七千本系列)译出的。原著没有前言或序文,也没有声明该书从1968年初版之后有任何修改。通常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在法语世界里能出版二三千册就是畅销的书了;而像《结构主义》这样一本比较难懂的书竟再版七版,可见这本书的影响之大。 但是,结构主义这一流派和本书作者对于我国读者来说还是比较生疏的。所以译者想在此作一些介绍。 皮亚杰是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但他远不止是一个心理学家,他还是一位兼通数学、逻辑、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科学史和哲学的大学问家。他在1918年(当时他22岁)研究软体动物得自然科学博士之后,转而研究心理学成为大家,1949年又革新逻辑学,1950年发表《发生科学认识论导论》三卷。1968年发表本书——《结构主义》,这是他的“发生认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 皮亚杰特别着重于智慧心理学的研究。1929—1939年他任日内瓦大学的科学思想史副教授,早从三十年代起就把最先进的科学认识看做是生物界从动物到人的适应演化的结果,继承了日内瓦学派由克拉帕莱德开创的功能主义方面。他在研究儿童心理学中关于各种概念(时空、运动、因果关系、数量、言语、逻辑思维……等)的发展时,心里就随时都照顾到了与最新的科学概念(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之间的关系,于是到五十年代就初步建立起了他的“发生科学认识论”[我们以后就简称“发生认识论”:因为发生认识论中所说的认识论,只能是科学认识论而不是哲学认识论,它是哲学认识论的前奏,但还不是通常所说的(哲学)认识论]。在发生认识论中,其最高阶段,就是现代最先进的科学认识(并为未来更先进的科学认识敞开着大门)。 目前最先进的科学认识,其概念、方法、原理、假设等,从具体方面来看是千差万别的,新学科还如雨后春笋在产生。但是,从心理学或认知发展的历史看,它们是否有一些共同点呢?这种直到现在为止的最高级认识,到了什么程度呢?这些是皮亚杰必然要涉及到的问题。在此之前还没有人作过一个全面的综合研究来回答这些问题,他自己就来回答了。我们所译的这本《结构主义》,就是这样一种努力的产物。 …… 本书是阐述结构主义的权威著作。共七章:第一章研究结构主义的共同特征,阐明结构的定义;第二章分述数学、物理学、心理学、语言学和社会科学中的结构主义研究;第七章评述哲学上的结构主义。作者强调,结构主义只能是一种研究方法,不应具有排它性,它只能通过各学科的协调努力才能存在和发展。 第一章 导言和问题的地位 1.定义 2.整体性 3.转换 4.自身调整性 第二章 数学结构和逻辑结构 5.群的概念 6.母结构 7.逻辑结构 8.形式化的权宜性限度 第三章 物理学结构和生物学结构 9.物理学的结构和因果关系 10.有机界的结构 第四章 心理学的结构 11.心理学中结构主义的开端与“格式塔”理论 12.结构与智力的发生过程 13.结构与功能 第五章 语言学的结构主义 14.共时性结构主义 15.转换结构主义;个体发生论和种系发生论之间的关系 16.语言结构的社会形成、天赋性质或平衡作用 17.语言学结构与逻辑学结构 第六章 结构在社会研究中的利用 18.整体性结构主义还是方法论结构主义 19.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的人类学结构主义 第七章 结构主义和哲学 20.结构主义和辩证法 21.没有结构的结构主义 结论 参考书简目 索引 1.专名索引 2.主题索引
  • 皮亚杰亲子游戏育儿法

    作者:

    《皮亚杰亲子游戏育儿法:99%的天才诞生在儿时的游戏里》内容简介:和孩子一起游戏,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育儿方式,除了有助于孩子各方面的能力发展,还是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的最佳途径,让孩子在游戏中体验爱与信任,完成健康的人格塑造。《皮亚杰亲子游戏育儿法:99%的天才诞生在儿时的游戏里》内含500个经典亲子游戏,能带给您的孩子一个开心而丰富多彩的童年,一次快乐的成长体验,同时也带给您一个良好而温馨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