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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学

  • 法官与总统

    作者:【美】亨利·J·亚伯拉罕

  • 设计民主

    作者:凯斯·R.孙斯坦

    《设计民主:论宪法的作用》是关于民主与宪法的。它涵盖了许多主题,但首先强调的只有一点:社会和政府如果允许各种不同意见存在的话,那么他们的表现就会好得多。没有谁知道一切。政府要想制定出明智的政策,就应当广泛地听取人们的意见。一个特殊的危险是,如果人们只倾听那些赞同自己观点的意见,那么他们就会走向极端。各种不同观点可以对不合理的极端主义产生健康的制约。 宪法、民主和权力之间是个什么关系呢?最重要的答案就是,如果没有权利,民主将不能存在。如果人们没有言论自由,民主也就不能存在。此外,人类应当免受折磨和警察的滥用职权,这只是因为他们是人。根据这些观眯,我们可以识别出宪制民主中的公民享有一组最基本的权利。 1.政治异议的保护;2.避免警察滥用职权;3.法治;4.没有折磨、谋杀或者政府对人身的虐待。5.避免建立在种族或者性别基础上的奴役和岐视;6.宗教自由;7.表决权。当然,各国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是人类不管在哪都是人,因此至少著者所描述的某些权利在大家看来是属于地球上的每个人的。
  • The Law

    作者:Jeremy Waldron

    Brings issues of legal theory to life by relating them to real problems in British politics.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 the rule of law, the unwritten constitution, the role of judges, law and politics and civil disobediance are discussed.
  • 日本国宪法的精神

    作者:[日] 渡边洋三

    简介: 作为日本政治的基石,《日本国宪法》具有和平宪法的本质特征。作者结合宪法和日本人民生活中的例子,倡导日本国民在当今复杂多变的世界局势和国内政治中,依赖宪法作为指南针,追求和平、自由、人权和平等,并号召民众抵制修宪派。 导读: 马克思主义是我法社会学研究的出发点。 ——渡边洋三 渡边洋三作为一名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民主主义法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与法的原理能有透彻的理解,并运用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斗争作出如此周密细致的分析论述,实在是值得钦佩的。 ——何勤华 新 版 序 我的新书《日本国宪法的精神》出版已有七年了。在此期间,世界和日本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方式是异乎寻常的,用“风水轮流转”来形容是最贴切不过的了。 日本的政府(内阁)和政党频繁地发生着更迭,联合内阁的组合方式也难以计数,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日本政治如此纷纭变化。 无论是哪个国家,构成一国政治基石的都是宪法,在我们国家当然是日本国宪法,它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和平宪法。在1999年的多哈国际会议上,主张《日本国宪法》第9条应当成为世界所有国家楷模的建议被采纳。日本国宪法在世界上是如此耀眼夺目。直到今天,地球上因战争、内乱或侵略他国而引发的暴力仍持续不断,上述建议的采纳无疑是对它们的一种警告。世界上采纳第9条的国家越多,世界各国国民的和平生存权利就越能得到保障。然而,正如“灯台底座黑”的俗语所言,向世界倡导和平的宪法却在日本面临被动摇的危机。 毫无疑问,有很多人努力生活在宪法中——正是他们才是宪法实施的真正担当者。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以下的情形:1999年12月,日本舆论调查会举行了一项题为“你认为宪法如何”的调查,其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人当中,认为应当修改宪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22.8%,认为应在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判断的人为47.1%,认为“为时尚早”的占10.7%,认为不应当修改的占13.4%,对此问题不做回答或认为不知道的人占总数的6%。1997年,自民党宪法调查委员会举行了另一项宪法知识的舆论调查。在此项调查中,仔细阅读过宪法的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3.6%,读过部分内容的占总数的25.6%,几乎没有读过的为29.6%,完全没有读过的占41.6%。 虽然数字的总和超过了100%,但结果显示仍有超过40%的人几乎没有读过宪法。这令我非常震惊:试想如果不了解宪法,那么何谈对宪法的感受?(以上两项调查分别登载于《宪法会议》和《宪法新闻》2000年1月3号刊。) 毋庸置疑,没有读过宪法与没有掌握宪法是不同的。因为在现实生活和运动中,有很多人掌握了宪法。反之,也有些人——例如改宪派,虽然熟知但仍然恶用宪法。尽管如此,仔细阅读、学习并理解宪法所包含的巨大价值,并以此为基础解决宪法问题,这与没有好好学习宪法,仅靠感觉来对待宪法还是截然不同的。对人类来说“知识”是巨大的力量。 本书就是基于上述观点而写的。本书的目的是为了让国民——即便只有一个国民——从更多方面来理解宪法的价值。我期待此后能够在国民中形成大规模的宪法讨论,而这种讨论将左右21世纪日本的未来。于是,我鼓足勇气再次将本书作为“新版”出版了。 本书的内容并不是对宪法条文的解说,而是在条文基础上对“宪法精神”的内涵进行的不断探索。民主主义是什么?自由、人权和平等是什么?本书就是想在上述原点的基础上和大家共同探讨宪法的精神。今天的世界和日本都是一片混沌,未来不可预测。在这种时候,为了不被时局所迷惑,我们需要可以依赖的指南针,而宪法的精神正担当着这种使命。 宪法存在于我们每天的生活当中,同时也是日常生活的核心支柱。思想并不是飘渺悬浮在宇宙当中的,所以本书尽量列举了与国民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实例。另一方面,本书还着眼于从全球化时代的世界和日本的关系出发来讨论世界中的日本。 基于1990年代的时局变化,本书的新版对旧版进行了全面修改和补充,同时尽量采用最新的资料。我从内心期待着读者在读过本书之后,能够对宪法具有生命力这点更加充满信心和希望。 渡边洋三 2000年4月6
  •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

    作者:[美]克米特·L.霍尔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是一部系统全面介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型工具书,其内容涉及大法官及与联邦最高法院发展密切相关重要人物的介绍;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程序和美国立宪注意的内涵;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审理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判例;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以及相关的术语和概念,等等。它从不同的角度勾勒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全貌,为读者提供了有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系统、全面的信息。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对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和目前的运作提供了一个综合性介绍。它通过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涵盖几类宽泛类别的词条而达到这一目的。传记词条探索了全部大法官、参议院否决的被提名者、在联邦最高法院辩论过的最杰出的律师、以及其他许多在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人物的个人经历和职业生涯。 另一类的词条论述了一些对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和美国立宪主义的内涵都具有核心意义的概念,它涵盖了诸如正当法律程序、权力分立以及法律的平等保护之类难以把握的主题。这类词条给概念以定义并追踪它的历史出处和发展;探究这些概念在联邦最高法院的运行中所起的作用;讨论律师、法官和学者们与这些概念相关的现时理解,并探讨这些概念在美国历史和法文化中的一般含义。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第2版)》特别重视说明大法官们在联邦最高法院日常运行中的工作方法——-过程、实践和程序。因此,制度方面的词条从历史视角涵盖了诸如首席大法官办公室,法院书记官,判决意见的陈述和撰写,以及大法官的工作任务之类的主题。此外,还有许多集中研究联邦最高法院之物质环境的文章,包括历史上供联邦最高法院使用的建筑物、现今联邦最高法院大厦的建筑风格。有关最高法院的图书馆、大法官办公室,以及为联邦最高法院增添光彩的绘画和雕塑等主题的小文章,这些小文章也十分有趣。
  • 何谓法律

    作者:查尔斯·弗瑞德

    查尔斯•弗里德,他先后作过辩护律师、法官以及宪法学者。现在,他为我们提供了一本关于宪法的优秀著作,一本充满智慧闪光点与道德成熟水准的著作。弗里德相信宪法原则的可能性,相信随时间流逝而形成的审慎且合理的宪法原则。对那些认为最高法院的工作仅仅是伪装的政治行为的人来说,弗里德对于原则发展中推理规则的护卫是一种令人信服的回击。从未放弃对推理的激情,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它的局限,对那些希望将最高法院的工作理解为坚韧不拔地试图说明何谓法律的人,弗里德提供了导引与模式。 ——安东尼•T.克隆曼,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 对于那些想理解最高法院判决的非专业人士来说,查尔斯•弗里德是一个理想的指导者。本书才华横溢的阐述,涵盖了从宪法的基本原则到法院最近的标志性案例的一系列内容。作为教授、法官以及经常作为最高法院庭前的诉讼者,弗里德的经历使他像个人字典一样富有权威性。任何想要深入理解最高法院如何影响宪法以及日常生活的人,都应深入阅读此书。 ——马丁•费尔德斯坦,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局长 阅读本书,就如同在与一位具有非凡智慧和独特经历以及最不寻常的对于真实世界沉浸的法律思想者进行有关最重要的宪法争议的迷人交谈。本书中,弗里德出色并雅致地提供了无人能比的混合视角。正是因为他在法律中的特殊经历使这成为可能。这种混合视角为他理解法律规则与原则——经由这些规则与原则,我们宪法的一般性承载了具体的含义——的基本构造及其奇异之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慷慨说明的力量。我发现,弗里德那些追寻我并不赞同的思想的描述对我的启发,不亚于他对我的观点作出积极回应时的描述。同时,以一种被证明对那些聪明的专业人士来说既可行也能激起他们兴趣的方式,弗里德描述并阐述了宪法的延绵图景。任何关注美国宪法的人都不能不阅读该书。 ——劳伦斯•H.却伯,哈佛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泰勒讲座教授
  • 规制及其改革

    作者:(美)史蒂芬·布雷耶

    本书是现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雷耶撰写的一部经典著作,对政府规制进行了深入的体系性研究。本书在第一部分中,探讨了规制的正当化根据,并对价格规制、服务成本定价、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配置、以历史为基础的配置、标准制定、个别审查等经典规制形式展开了详尽论述,对税收、信息披露、可交易权利、谈判、国有化等替代规制形式进行了阐发。在第二部分中,提出规制手段要与规制目标相匹配,并选择了民航、卡车货运、天然气、环境、电信五个规制实例进行研究。在第三部分中,以肯尼迪听证会为例,说明了如何通过策略设计,让规制改革成为政治家、媒体和公众的共同关切,并从人员选任以及程序的、结构的、实体的方面,提出了未来规制改革的变化方向。本书在西方学界影响巨大,征引率极高,对于正在经历规制改革浪潮的中国,极具借鉴价值。
  • 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

    作者:塞缪尔·普芬道夫

    《人和公民的自然法义务》内容包括:论人类行为、论人类行为的规则或一般意义上的法、论自然法、论人对上帝的义务或自然信仰、论对己义务、论普遍义务,首先是不侵犯他人、论承认人的自然平等、论人道性普遍义务、论契约当事人的一般义务、论语言使用义务、论起誓的义务、论所有权获取时的义务、论所有权自身所负的义务、论价值、论合同与合同义务……
  • 制宪权与根本法

    作者:陈端洪

    本书是《国家主权与反分裂的宪法理论研究》的部分成果。本书收录的文章紧紧围绕一个核心概念——制宪权。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政治学者和一个宪法学者关于制究权的对话;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的人民制宪权;论究法作为困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等。本书的每一篇论文,均在北大的课堂与公开讲座上宣读过。
  • 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最高法院

    作者:杰弗瑞·西格尔,哈罗德·斯皮斯,莎拉·蓓

    本书运用翔实可靠的数据和众所周知的案例,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运作过程和大法官们在司法决策过程中的考量因素展开了生动的分析,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大法官的政治偏好决定着最高法院案件的筛选和判决的内容。同时,作者还用深入浅出的笔调,考察了美国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程序、证据制度、州法院和联邦下级法院系统,从而帮助读者能够更加系统地了解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司法体系中的皇冠位置,以及大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与州法院和下级法院法官迥然不同的考察因素和思维方式。
  • 最高法院的阵形

    作者:[美]罗纳德·德沃金

    2005年,布什提名约翰·罗伯茨和萨缪尔·阿里托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人们普遍预测这将导致最高法院急剧右转。但是,没有人想到,这一过程如此迅疾,如此具有革命性。在本书中,德沃金考察了罗伯茨、阿里托的提名听证会,认为听证程序现如今已经形同虚设;他并考察了罗伯茨上任以来最高法院作出的“5比4”判决,指出,两位新任的大法官与安东宁·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集团,志在重新改写美国宪法。他们不受政治意识形态或者保守主义司法原则的指引,而是受党派的、文化的或许是宗教的忠诚所驱使,蔑视传统,蔑视先例,甚至蔑视法律推理,以偷偷摸摸的方式开始推翻几代大法官建构起来的宪法核心原则。 德沃金警告说,美国宪法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可能正在到来。
  • 现代中国的国家理性

    作者:许章润

    从法学立场观察,此刻中国正处在由传统伦理文明秩序向现代法律文明秩序的转型之中,确切而言,恰为这一进程的收尾阶段。中国在逐步因应从帝国体系、民族国家格局到全球化时代的秩序建构之需中,砥砺中国社会的生活形态,编织中国制度的规范形态,提炼中国人生的意义形态,致力于中国文明的法律共同体建构努力。
  • 裁量正义

    作者:[美]肯尼斯•卡尔普•戴维斯

    只要公职人员权力的实际界限允许其在可能的作为或不作为方案中自由做出选择,那么他就拥有裁量。 本书考察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保证在法律终止的情形下不会出现暴政。更确切地说,核心问题就是倘若要将裁量权之运用所造成的非正义降至最低程度,目前尚未采取但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由于涉及到行政正义质与量方面的重要性,裁量的控制堪称“行政法学的哥德巴赫猜想”。戴维斯对裁量正义的讨论,无论在广度、深度还是精度方面都超过了当时其他同类的作品,他提出的基本观念具有弥久的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其著作的解读也应考虑当时的时代背景,闻弦歌而知雅意。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评注(修订第二版)

    作者:[奥]曼弗雷德·诺瓦克著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是在世界范围内保障人权所遵行的准则,自生效以来已有超过1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对国际人权保护产生了深远、广泛的影响。我国已于1988年签署该公约,现正积极准备批准和实施。本书是在联合国长期担任专家的曼弗雷德·诺瓦克教授所著,根据历史背景、学术理论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实践,对《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评注,是迄今世界上最为重要、最具权威性的关于该公约的学术著作之一。
  • 战争与和平法(第1卷)

    作者:格劳秀斯

    《战争与和平法》是格劳秀斯在总结和借鉴前人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人类社会第一部系统地论述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规则的著作。它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基础,在国际法的发展历史上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地位。《战争与和平法》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除法学外,它的内容还涉及哲学、政治学、军事学、伦理学、神学、文学、史学等诸多领域。在法学方面,它既包括战争法,也包括平时法;既包括法学理论,也包括民法和刑法,但主要是国际法。格劳秀斯博览群书,旁征博引。《战争与和平法》中不仅大量引用了《圣经》、《国法大全》、《天主教教会法典大全》等历史文献的内容和许多权威学者的著作和观点,还引用了许多历史事件和典故,显示了格劳秀斯深厚的学术底蕴、高超的写作技巧和严谨的写作风格。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内容博大精深,它不仅是研究法学和国际法学的学者应当认真研读的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也是研究其他学科的学者需要认真阅读和思考的经典著作之一。从事政治、军事、外交、国际关系等领域的实际工作者亦可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和知识。 本书为《战争与和平法》第1卷。
  • 最高法院与媒体

    作者:[美] 理查德•戴维斯

    《最高法院与媒体》考察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否越来越注重公众形象,以及现象背后的原因。本书讨论了大法官“走向公众”的动机,并且揭示出他们在21世纪更加受到媒体关注。 本书描述了大法官与记者之间的互动,这是他们通常不会公开讨论的。作者理查德•戴维斯解释了大法官为何关心媒体和公共关系,如何采取外部策略去影响记者对他们本人及法院的报道,以及记者参与这种互动关系的方式和原因。基于有关19、20世纪的大法官们的资料,本书探讨了历史上的大法官与媒体的互动关系,并对1968至2007年这四十年间纸质和广播媒体有关大法官的报道作以内容分析。 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希望塑造自己远离政治和媒体的形象。但理查德•戴维斯的《最高法院与媒体》让人大开眼界,他用充足的证据表明:大法官始终在与记者和政治家接触,虽然程度不一。本书为我们揭开了最高法院的神秘面纱。 ——托尼•莫罗(Tony Mauro),1979年至今任《国家法律杂志》(National Law Journal)联邦最高法院通讯记者 大法官们现在经常著书立说、公开辩论宪法问题、接受媒体采访,因此,《最高法院与媒体》来得十分及时。这是一项开创性的研究,将会激发人们对大法官们如何、怎样“走向公众”,以及这样做是否恰当等相关问题的讨论、争议和调查。 ——李•爱泼斯坦(Lee Epstein),西北大学法学院亨利•韦德•罗杰斯讲席讲授 “走向公众”很少被视为大法官展示自我的策略性选择,但理查德•戴维斯解释了当代的大法官们为何越来越愿意这样做。戴维斯结合历史研究与经验分析,揭示出背后的个人、政治和制度动机,及其如何在21世纪显著地改变了司法规范。 ——艾略特•斯洛特尼克(Elliot Slotnick),俄亥俄州立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
  • 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

    作者:[美]杰弗瑞·A.西格尔等,[美]哈罗德

    《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最高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的作者是两位研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其决策方式的顶尖学者。在《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最高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中,他们系统地描述和论证了“态度模型”,并用其来解释和预测最高法院的决策。在这一过程中,他们还批评了另外两种解释最高法院决策的模型:法律模型和理性选择模型。 《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最高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统计数据、法官们的私人著作以及其他资料信息,分析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调卷令流程、实质判决、大法官意见撰写的分配、大法官意见的合并等制度……在充分展现态度模型的同时,作者也对法律模型和理性选择模型提出了令人信服的批评。《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最高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作为修订版,充分体现了自1993年前著出版以来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吸收了联邦最高法院在这一时期的判决内容和发展情况,包括“布什诉戈尔案”(Bush v Gore)中划时代的判决。
  • 法理学的政治分析

    作者:罗杰·科特瑞尔

    本书讨论法理学研究什么、它试图做什么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工作,最为重要的是,它的诸多结论如何能够影响法律实践的日常问题,以及主要的社会、道德和政治观念。作者选择对几位关键法学家的观点进行分析,阐明了法律理论的一般特点,并尝试用一种职业主义和政治分析的方法,来表达这些理论。 本书第一版更多是作为学生教材使用。对此,作者开辟了他的方法,在此版中展现了自初版以来逐渐引人关注的理论中最为重要的领域。新版做了大量修订,著述更为明晰,并且恰当的评述了迄今为止的相关文献。有两章新内容处理了近十年来兴起的对英美法律哲学非常多样化的批判性进路。
  • 论道宪法

    作者:蔡定剑

    书集合了蔡定剑教授二十多年来公开发表的精华文章,全面展示了他在我国宪法和政制研究领域的卓越成果,读者从中不仅能够清晰地把握这位杰出学者的宪政思想和学术发展脉络,而且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民主宪政发展历程及其所存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这无疑会为我们进一步探求中国未来的宪政发展之路指明前进的方向。
  • 守法主义

    作者:朱迪丝·N·施克莱 (Judith N.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